烟花爆竹安全与经营管理制度二十六篇
烟花爆竹安全与经营管理制度二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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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烟花爆竹安全与经营管理制度
一、安全经营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是企业的生命线,为激励全系统员工搞好安全经营,确保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在消防安全中有下列成绩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热爱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成绩优异。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三违”现象作斗争成绩突出。
(3)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积极,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
(4)对安全经营和消防科研技术革新成绩优异。
2、由于违章和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3、凡企业员工无违规、违章、违纪,工作负责,技术拨尖的员工除大小会议表扬外,可实行挂牌悬奖,受奖者企业张榜表扬,也可进行适当的经济奖励。
4、劳动态度不端正、不服从领导、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制度,经常违规违纪,屡教不改者,实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1)对违反劳动纪律者,除按劳动合同违约和请销假制度处理外,并按所造成后果的情节,处罚金;
(2)对违反安全经营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轻者处罚金,重者酌情赔偿损失;
(3)对不负责任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赔偿损失,开除出公司外,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5、对不爱护经营工作用具和经营设施,有意损坏者,除严厉批评教育外,要给予适当的赔偿处分。
6、年终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各部门一定的经济奖励,对重点岗位人员要加倍奖励并通报表扬,大力营造安全经营的氛围。
7、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企业年终的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安全责任奖,对肇事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发生各类事故,安全保卫科和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大小取消季、年奖励,对肇事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开除。
9、实行年终目标考核,上级考核下级,并进行考核备案。
10、发生事故后,要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吸取经验教训,保证不再发生同类型的事故。
二、安全检查制度
1、企业应经常组织企业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经营法规和安全经营规章制度。
2、仓库必须时时检查、天天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严格定员、定量储存。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作好详细记录,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并责任到人,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度。
三、安全经营监督保证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经营,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下列安全管理制度,希全系统干部员工遵照执行。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尊重科学、关爱生命”的方针。
2、全系统从事烟花爆竹的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技术,了解和掌握烟花爆竹药物的理化性能和基本知识,精通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3、各从事烟花爆竹的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善于发现新动向、研究新问题,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4、各企业实行层层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一旦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处理和整改。否则,要追究责任,直至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5、各企业要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并视其情节轻重加以处罚款。同时,一月一评比,季度进行总结,半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对安全意识强,一贯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的先进安全经营人员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安全经营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技术管理是各企业重要的管理环节,所采取安全经营技术措施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技术措施不得变更。
2、未经批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储存场所。
3、产品进出库必须凭据验收,严禁存放、销售“三无”产品。
4、库存产品做到不受潮、不霉烂变质,温湿度符合要求,无鼠咬,不短少。
5、成品箱件必须堆放整齐,四棱有角,通道畅通,做到各类产品分型号堆码,标签齐全,一目了然。
6、不准外来人员进库玩耍,不准携带火源、火种和穿化纤衣服、硬底鞋进入库房。
7、成品堆码高度不超过2.5米,堆码墙距不少于0.45米,堆垛与堆垛之间距离不少于0.7米,堆垛与主通道之间应留有2米以上的运输通道,地面应做软化和防潮处理。
8、注意保持成品的清洁卫生,做到无药尘、杂物。
五、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仓库内的消防池、消防沙应随时检查。灭火器、防洪沟、水沟、避雷器、防爆墙及防静电设施,随时保持完好状态,做到有效防雷、防洪、防爆。
2、安全检查人员检查时的情况必须逐项登记。
3、发现安全设施和设备有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能正常使用。
4、对失效和过期的设施设备应及时报告公司,及时加以整修和更换。
5、对不认真负责,未保持设备、设施完好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安全检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2、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详细计划并做好记录,建立由单位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4、单位组织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每逢重大节日和销售旺季到来之前必须检查一次),并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5、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隐患整改做到“三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
6、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人员及时解决。
7、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并进行重点监控。
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单位领导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每月不少于一天的集中学习时间。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加强思想、职业道德、劳动保护、国家法律、法规、纪律等方面教育,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典型经验与事故案例教育。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每半年一次,对新职工要先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组织二次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经营知识教育培训与考试。
4、对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48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5、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储保管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情况要登记上册、备案。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仓库内对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必须做到资金到位。
2、仓库内对安全投入的设备设施必须时常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投入有效,真正做到安全隐患能消除,出现事故能控制。
3、库区内必须按规定配齐消防池、消防沙、消防桶、灭火器、防爆器材,有专人管理,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九、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
1、我系统的烟花爆竹仓库属于重大危险源区。根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经营法》第33条的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登记建档,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加强对周围居民的安全教育,提高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显得非常重要。
3、仓库必须通风透气,保持清洁干燥,库内应有通风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堆码,库内室温保持在35℃以下,警示标语要明确。
4、重大危险源区,必须放置专门的安全设施设备,如避雷器、灭火器、抽水机、消防沙、消防水,重大危险源警示标语应醒目等等。
十、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1、加强产品购进管理。组织采购的烟花爆竹必须是来自定点取得安全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厂家的合格产品,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严禁私自购进非法经营、三无产品和不合格产品。
2、加强烟花爆竹运输资质管理。按规定必须凭烟花爆竹公司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然后委托有资质经营物品的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销售采取配送制,烟花爆竹配送应委托危险品专用车辆承运。
3、加强烟花爆竹产品储存管理。公司规定产品入库必须经保管员根据进货清单逐个品种进行验收,并要求经营厂家提供当年度法定机构的质检报告,凡是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准入库。严格要求保管员必须按照烟花爆竹“分级、分类、分库”的要求储存,烟花爆竹存放的数量(折合药量)均不能超过核定的最大存放量。
4、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区、县内烟花爆竹零售店,各烟花爆竹公司采取分片负责,烟花爆竹产品实行配送制度,零售店提出要货计划,片区负责人凭计划填好调拨单,派专车负责送到县内各零售店,同时将包装破损的烟花爆竹运回公司,退回厂方作处理。严禁向未取得许可证的零售经营者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将A级产品销售给消费者自行燃放。
5、产品流向及计算机管理说明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烟花爆竹公司严格实行配送制和封签制,各公司要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全公司产品及销售信息进行集中控制。其产品流向管理如下图:
市场需求 → 部门申报 → 领导审批 → 申办准购准运证 → 到企业采购
↓
凭票发货 ← 库内保管 ← 装卸入库 ← 入库前检查验收 ← 专车专人押运
↓
专人专车配送 → 退货入库 → 残次品退回生产企业销毁
图 烟花爆竹产品流向图
十一、烟花爆竹购买、入库、销售和保管制度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管理,防止库存积压、滞销而造成的损失,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必须由烟花爆竹公司的销售人员签订,不准销售给无证经营者,合同签订人员须认真学习《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2、购销合同由营销部人员统一编写、登记、发送和保存。所有合同必须保留正本两份,一份交财务做付款凭证,另一份交相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留档备查。
3、烟花爆竹的采购
3.1、烟花爆竹的采购,按每月销售计划,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销售,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商品过多积压,损失和造成新的事故隐患。
3.2、采购人员采购烟花爆竹时,应填写采购单,经营销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3、办理购物付款时,应附付款申请单、购销合同、采购单,营销部已报总经理审批的付款计划或购货合同执行情况表,报财务部审核后,方可付款。
3.4、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时应核实付款手续是否齐全,否则财务有权拒付,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
3.5、采购人员报销时,应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齐全,如需要质检的物品,应附质检部门的审签手续。根据财务要求,发票应在开出一个月内报销,逾期未报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采购经办人承担,该部门经理负同等责任。
3.6、营销部经理要安排采购、库管人员按季度对库房存货情况进行分析,对库存物品的积压、变质、沉淀要列表清查、处理,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负责。
4、烟花爆竹的销售
4.1、烟花爆竹国内销售直接收款。销售人员应填写“开据发票申请单”,内容齐全、完整,经部门经理审签后,随同物品出库单,货币资金送财务部收款并开据发票。
4.2、烟花爆竹销售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应签订销售合同,明确烟花爆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分次收款时限、金额、付款方式等内容。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购货方的资金购买力等相关情况,并对合同的执行及收款负责至终。该部门经理对部门所签销售合同的执行负责。
4.3、烟花爆竹销售采取设销售点的,由公司总部发往各销售点时,似同库存物品的转库,在公司库存项下设各销售点为分库,当各分库物品出库销售时,按本规定相关销售条款办理。
4.4、烟花爆竹销售情况月报汇总表一式叁份,每月5日前由营销部填列报公司总经理、财务部各壹份,该部门存档壹份,以掌握物品销售资金回收状况。
4.5、营销部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烟花爆竹(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财务部核对账目,并对库存烟花爆竹现状如短缺、毁损、贬值等列示清楚,及时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是人为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当事人要承担责任。该部门经理对此也要负责。
4.6、营销部经理及销售人员对销售款项的回收负责,按销售合同定期催收并与财务部门核对,超期未收回的货款,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及财务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以减少呆账坏账损失。
4.7、购销人员不得营私舞弊,吃回扣贪污、假公济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历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
4.8、经营烟花爆竹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4.9、必须配备通过培训合格的专业燃放技术人员为消费者燃放A级产品,指导消费者燃放B、c级产品。
4.10、禁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给未成年人,不得向不具备烟花爆竹销售资格的个体经营者、批发商或其他机构、批发烟花爆竹业务。
4.11、定期组织销售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教育。
4.12、烟花爆竹执行定点销售,加贴封签管理。
5、烟花爆竹入库验收制度
5.1、烟花爆竹应示危险等级分库储存,不得混存混放。
5.2、库存烟花爆竹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7m,垛与墙、柱间距不小于0.45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堆码高度不超过2.5米,地面应辅设防潮、绝缘等材料垫,全天值班守护防止盗窃。
5.3、烟花爆竹入库时,应严格检验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现象。
5.4、烟花爆竹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
5.5、进入烟花爆竹仓库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禁带火源火种,必须戴防火罩。
5.6、装卸、搬运烟花爆竹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7、做好烟花爆竹的守护工作,做到人防犬防,杜绝危险品丢失和被盗现象发生。
5.8、烟花爆竹的最大存放总量应与其储存能力相适应,不应超过规划方案核定储存的临界量。
6、烟花爆竹保管制度
6.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6.2、严禁在库区内动火、抽烟;严禁在库区内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试放烟花爆竹产品。
6.3、严禁在库房内临时拉线用电照明;严禁在库房内用铁器清理垃圾。
6.4、严禁酒后进入库房;严禁将火具带入库房。
6.5、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6、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6.7、进入仓库接触烟花爆竹产品的人员必须触摸静电接地装置,导出身上的静电;严禁穿戴钉底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严禁在库房内打手机等。
6.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6.9、在C级仓库内严禁存放A、B级产品或半成品。
6.10、严禁在库区非危险建筑内存放烟花爆竹产品。
6.11、仓库内产品堆放要符合规范要求:堆垛间的通道距离不小于0.7米;运输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45米;成箱产品堆垛高度不应超过2.5米;严禁过量储存、超高堆放等违规堆放。
6.12、严禁在库房内封、启包装箱。、破箱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及时更换包装或作销毁处理,严禁在仓库内长期储存。
6.13、库区内烟花爆竹的运输、装卸、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野蛮装卸。
6.14、库房内温度超过35℃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6.15、库区内的消防、防雷、防静电以及等安全设施不能随便移动、损坏,必须保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6.16、仓库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6.1 7、库区内不能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产生干秸秆的植物。
6.18、必须保持库区内及周边的经常性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十二、门卫、保卫管理制度
1、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和夜间巡逻检查制度。
2、询问进出仓库人员是否带火源火种进入库区,凡进仓库人员一律将火源火种暂行存门卫室,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将人、物送公司处理。
3、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必须出示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4、烟花爆竹进出库区必须查验有关证件和手续,无手续者一律不准进出库区。
5、上下班时,观察职工的动向,发现情绪异常反应的人员立即采取措施报告公司处理。
6、门岗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公司处理。
7、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逃岗、不离岗,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库区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进出有证件、无走漏现象。
十三、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所用的防护用品应专人专用,定期更新和发放;
2.所有工人衣着定期组织人员购买和发放;
3.每天由安全员和各班组长对安全防护用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即时解决;电气设备的防护工具应由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更新;
4.所有防护用具一律由安全员统一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发放和管理,有工人操作时,发放人员不得缺席,若有耽误,应委托其他人负责。
十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采取综合措施,消除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经营和文明经营。
2、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新员工进入单位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4、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5、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伤害)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6、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爱卫教育,树立人人争当爱卫生的典型模范。
7、按规定配备供给从业人员的劳保用品和卫生用品。
8、劳保用品应经常检查,保持清洁,发现有破烂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9、不得将带药的劳保用品带出库区,不得将更换的废旧劳保用品乱甩乱放,应交专管人员到指定地点处理。
10、严格建立卫生奖惩制度,对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好奖惩登记。
十五、安全经营费提取制度
1、落实安全经营费用提取制度,每年按销售额1%足额提取;
2、专款专用,由安全经营理机构制定使用计划,并落实到位。
3、按规定配置防护用品,维修安全设施。
4、按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
十六、上下班考勤与违章登记制度
(一)上下班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确保安全目标顺利进行,特订立上下班考勤制度:
1、企业所有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坚持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实行考勤和违章登记。
2、有事必须请假,严禁不假自走,请假一天以内由各部门批准;二天以上由各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理批准。
3、请假必须见假条,交门卫登记。假满归单位主动在门卫销假。
4、凡企业员工,上班期间,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离开公司。
5、凡请假未按时回到公司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周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违章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确保安全目标顺利进行,特订立违章登记制度: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本科室人员违章行为,负责登记处理;
2、企业相关领导定期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按单位安全经营方针和目标考核制度进行处理;
3、对违章部门和人员实行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或口头检讨;
4、对一周内连续两次违章或1周内犯相同的错误者给予开除;
5、对违章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和罚款。
十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
3、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4、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5、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级报告。
6、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7、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二篇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及各部门的小仓库和保管室。3责任
仓库、罐区管理员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4内容
4.1仓库、罐区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4.2仓库管理员离开仓库或罐区时,都要关好门窗,关好电源。
4.3罐区管理员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罐区大门。
4.4仓库、罐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罐区。
4.5仓库、罐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4.6仓库、罐区管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1)根据仓库、罐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
2)仓库、罐区管理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3)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4)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灭火器每年年检、换药、维修一次。
5)仓库、罐区用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4.7每半年要对仓库、罐区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罐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相应措施。
第三篇 煤矿三五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维护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郑新公司1号文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矿井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于年末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相关指标。各科室、区队根据矿1号文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到每个班组,每个员工,严格落实、严格考核,确保公司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以年度为周期,主要依据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按照上级及郑新公司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矿井1号文,明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要具体明确,根据需要综合确定,充分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安全检查科于每年年底前牵头组织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征求有关领导、科室意见后,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建议,提交矿委讨论确定。
第六条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是各部门分目标制定的依据,各单位要服从矿井总体目标,逐级细化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各单位、各科室及个人的目标任务。
第七条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分解、逐级保证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第八条安全生产目标分为事故控制目标和安全工作目标。事故控制目标是以零事故为奋斗方向,根据矿井发展实际,制定的考核目标。安全工作目标是通过安全基础管理,达到的上级部门要求安全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防范:体现“零死亡”;
2.灾害治理:体现瓦斯“零超限”、“零透水”、“零自燃”;
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有效管控,杜绝重大事故隐患;
4.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率和合格率全面达到100%;
5.职业安全健康:体现职业病例“零增加”;
6.其他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第九条逐级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每名员工都必须与本单位负责人、每个单位都必须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包保保障体系,安全检查科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督察。
第十条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保障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的工作措施,责任分解到人,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效果评估等,定期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制定改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科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方案,要有考核指标、奖惩措施,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调动所有人员落实安全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季度对照我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对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工作不落实、落实进度缓慢、落实标准低的,一律对相关责任科队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罚。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未按时完成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当月工资中落实兑现(当月工资是指考核月份工资)。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各部门逐级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研究制订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保障措施,安全检查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
第十三条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月度和季度安全工作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定改进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和工作重点,指导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注重岗位达标,过程达标,专业达标,持续保持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
第十五条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源头管控,加大隐患排查分级治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十六条强化重大灾害防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细则》、《河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河南省防治瓦斯“三个”十条等法律法规,排查矿井重大风险,超前制定管控方案,实施有效防范。
第十七条强化应急管理,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强化职业危害因素源头治理和个体防护,并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第十九条严格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执行,按照吨煤30元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第二十条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强化员工技能培训,稳步提升员工素养。
第二十一条严格副总以上领导带班、区队跟班及值班制度,强化安全过程管控,严格现场时时达标。
第二十二条优化劳动组织管理,强化合理组织生产,减少生产环节,优化生产工艺,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实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
第二十三条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追责力度,严格履职考核,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严格事故报告制度,杜绝瞒报、迟报、漏报。凡发生瞒报和迟报一律追究责任。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六条安全检查科牵头组织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按矿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兑现。
第二十七条年底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每项目标任务的责任人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绩效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现与否作为评先重要依据,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保持店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归店经营。
2、卫生许可证要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3、食品分名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4、不出售“四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5、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6、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
7、及时清除垃圾箱内废弃物,搞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
8、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他物品包装食品。
9、从业人员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做到“四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五篇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_文秘知识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第六篇 消防安全制度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
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
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第七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制度_文秘知识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酌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第八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10、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
(三)食品运输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
2、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3、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第九篇 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租赁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各方合法权益,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房屋租赁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 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出租人负责。禁止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房屋。
建筑物由所有权人以出租、委托等方式交由他人管理使用的,所有权人应当与管理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协议,监督管理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不得向管理使用人提出危及消防安全的要求。
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并在房屋租赁期间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 承租人、管理使用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当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设备,自觉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单位承租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出租房屋所在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做好下列消防安全工作:
(一)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示火灾隐患,组织居民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组织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三)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五)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六)对初起火灾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第六条 本市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当符合以下消防安全条件:
(一)本市同一房屋内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每间房间及公共部位应安装式火灾探测器,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每具灭火器的规格为2公斤以上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鼓励本市其他出租房屋按照上述标准安装式火灾探测器,并配备灭火器;
(二)室内电器产品的安装、线路敷设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 出租的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内严禁实施以下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二)堆放物品、停放车辆等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三)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四)超负荷用电,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五)擅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六)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七)其他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xx年11月20日起施行。
第十篇 学校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外出考试、外出比赛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如果需要用车,由责任老师凭分管领导签字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前向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学校派车单,市内送交陈兴方,出市的送交赵欣霞,再根据人数安排租用车辆。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7.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8.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9.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原则上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带队,学校领导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0.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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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附加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3. 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
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 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制度
根据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0xx年 123号)和《关于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xx 年124号)以及安监局(20xx年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
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㈠、搅拌站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文明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间,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间, 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内容,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讲话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间5-10分钟.
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附加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附加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部长安全责任制
2、生产组长安全责任制
3、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三、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五、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六、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七、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3、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用车间必须把安全环保设备列入正常的维修计划。同时要加强设备保养工作,执行周扫、月清、加油、检查制度。
八、消防安全管理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条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3、消防设施要完备。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卫科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
4、凡是专用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
5、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培训,使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后处理方案。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各部门利用班前会、例会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境保护意识。
7、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附加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篇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文秘知识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签订购货合同,索取食品的相关材料,对食品进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出保质期的食品。
2、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内容。
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十三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公司总经理的职责:公司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公司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2、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职责: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
协助公司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部门第一负责人的职责:区域主要负责人是负责本部门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②、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负责制定和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④、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实施应急演练。
⑤、负责本部门区域特种设备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2)部门副经理的岗位职责:
①、在部门经理领导下,对部门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 ②、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
③、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⑤、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⑥、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⑦、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⑧、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等。
(3)安全员及车间负责人岗位职责:
①、配合部门经理、副经理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是负责本岗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②、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③、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⑤、负责本岗位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⑥、具体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⑦、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⑧、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和报告等。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①、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②、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③、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部室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部门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制度。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安全技术部审核并逐级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必须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
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部门(或者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使用部门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特种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4、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①、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
第十四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制度_文秘知识
(1)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I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3)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电路保险丝。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车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车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室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7)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8)每标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第十五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制度_文秘知识
(1)外脚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2)旅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3)每间宿舍应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贸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5)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6)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退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9)建建筑物内,未经允许不得住人。
6、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1)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储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2)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定数量附肖防器材:
a、厨房:配备泡沫灭火机2个、1211灭火机1个。
b、材料仓库:面积在50m’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泡沫灭火机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相应增加)。
c、办公室: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
d、塔吊驾驶室: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e、配电房: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f、木制作场: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
g、临时动火场所: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
h、集体宿舍:按每25m2配备泡沫灭火机1个。
i、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非施工层一般按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
(3)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灭火机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
(4)施工现场由消防没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泡沫灭火机药剂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机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5)对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
(6)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损坏。
第十六篇 单位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公司员工中午就餐,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特设立员工食堂并制定本制度。
1. 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
2. 员工食堂每日供应午餐一顿,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
3. 长期就餐员工自带餐具,餐后自觉清洗所用餐具,并放置有序。
4. 员工就餐期间应避免高声喧哗、说闹,要讲究公共卫生。
5. 食堂炊事员将饭做好后,由就餐人员根据自己的饭量自行盛饭菜,吃多少,盛多少,不应造成浪费。
6. 就餐员工应共同爱护就餐场所内的所有物品,要讲究公共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
7. 就餐员工应尊重炊事员的劳动成果,不得因个人口味的不同而在饮食上挑三捡四,懂得适应大局。
8. 因员工食堂与员工宿舍在一起,因此员工在就餐时严禁进入员工住宿区。
9. 员工就餐时,不允许携带并饮用含有酒精类的饮品。
10. 为了尽量避免饮食浪费,公司行办将每天统计就餐人数,如有临时就餐或不就餐的应提前告知行办。
11. 为了不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炊事员应根据食材需要,及时告之行办工作人员,本着有节约、有计划的原则采购所用食材。
12. 为了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饮食习惯,公司开设的员工食堂为食堂,因此所有来就餐的员工不得将非食品带入食堂。
第十七篇 浅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一、在发现火灾隐患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重要性
在日常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中我们为什么会发现这么多的火灾隐患,和这么多的消防违法行为,根本的原因,按照笔者的观点就是消防意识不强,消防常识普及不够。日常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执法的参谋会发现,许多的单位、场所出现的火灾隐患,并不是什么很“专业”的难题,有时就是一般的应急照明损坏未及时更换,灭火器过期等“简单并不复杂”的火灾隐患,和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等“习惯性”违法行为,为什么这些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一定要等到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执法者“一纸”文书送达后,才能够得到整改呢?难道不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够,没有牢牢树立消防工作是为自己“保驾护航”的意识吗?消防部门的警力不足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一般性的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数量太多,并不能说明这个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力度大,消防执法环境好。有时候恰恰相反,只能够说明这个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未能达到让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牢固树立“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既然消防部门的警力不足,为什么还要牵扯那么多的精力去“发现”这些“简单”的火灾隐患,和“习惯性”的违法行为,从而牵扯更多的“精力”去发“限改”、去“复查”、去“处罚”呢?我们常说处罚不是目的,那么如果小场所、和不需要具备很“专业”理论知识进行执法的重点单位能常常“自查”发现“简单”火灾隐患,和“处置”简单火灾隐患,那么我们不是可以拿出更多的精力去解决化工、石油等需要更“专业”的知识进行执法的重点单位呢?现在正在积极开展“达标示范化单位”推广不正是这个目的吗?而一个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常常是这个场所的老板、分管安全的领导,老板和领导对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往往就决定了员工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所以,在日常的监督执法工作中,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二、在整改火灾隐患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重要性
当然,还是有相当多的火灾隐患是“非专业”人士很难知晓的,这就不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可以左右的了。但是,在火灾隐患的整改当中,他们的“力量”却又是不能够忽视的。当一个场所、单位出现整改某一个火灾隐患需要牵扯很大的精力或者是金钱的时候,怎么整改这个火灾隐患就要靠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出决定了。是按照最低的标准进行整改,还是“高标准、严要求”的进行整改,这样的差别是很大的。比如,当一个场所出现安全出口不足的情况,消防部门对该场所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态度,往往决定了这个《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执行情况,有的人会选择在“合格”位置“开”个出口,然后搭建铁质楼梯“下”到底楼,当然这样很“省”钱,但由于铁质楼梯容易锈蚀,而且并不“稳当”,往往过段时间,仍然是个安全“隐患”。而有的人选择花较多的钱,搭建钢筋水泥的楼梯,这样不仅更“持久”,在火灾中往往比进行了所谓的“阻燃”处理的铁质楼梯更安全。所以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态度,往往决定火灾隐患的整改效果。
三、在日常的经营、工作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重要性
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特大火灾,共造成15人死亡,是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作为一个成年人,什么“东西”可能成为火灾隐患,他们是肯定知道的。但是在日常的经营中,如何解决“盈利”和消防安全的矛盾,就只有靠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了。如果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客人对“烟花”点燃前,能及时制止,或酒吧的疏散门向疏散方向开启,或是当天没有过量的接收客人,或是按照正常渠道获得消防部门的审核和验收,没有存在那么多的火灾隐患。那么这么多人也许还在这个世上活着。总之,在日常的经营、工作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将决定本场所、单位火灾隐患的出现频率和火灾隐患危害程度。
四、在消防宣传工作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重要性
其实,如果一个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足够重视,那么这个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本身就是一个消防宣传的“形象”代言人。一个“领导”过多的过问下属某项工作,那么这个下属必然是会重视此项工作,这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那么当一个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提醒”,那么员工必然会“绷紧”消防安全这跟弦,这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也必然会有提高。所以,一次成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不只是对某“个”人进行了培训,而是对整个场所、整个单位的从业者进行了培训,这是“以点盖面”的道理。
第十八篇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_文秘知识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九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目录
(十五)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SMP-SC-005(00)
1. 目的: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购进的,在产品中依法添加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3. 责任者:生产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QA检查员。 4. 正文:
4.1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4.2 添加剂使用管理责任人制
4.2.1总经理负责签批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食品使用负总则, 为公司食品添加剂第一责任人。
4.2.2生产部会同质管部负责食品添加剂选择,制定使用范围和添加量。 4.2.3.物资部会同质管部对食品添加剂共商进行评价,并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并领导仓库对添加剂的存储管理。
4.2.4物资部负责添加剂采购与保管,物料部经理为采购与保管第一责任人。采购时应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并建立供方资质档案。进货时查验并索取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等相关资料。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优先使用有生产资质的生产企业的产品。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具有《食品安全法》的有关内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标识中应有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及含量。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与载明的内容不符,不得采购和使用。
4.2.5 物资部下设仓库负责对食品添加剂入库初验与保管,工作时应严格执行《仓储存管理制度》。
4.2.6. 质管部负责食品添加剂的复验,质管部经理为食品添加剂的复验第一责任人。
4. 2.7生产部及下设生产车间负责执行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如实填写《配料记录表》,生产部经理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第一负责人。 4. 2.8生产部、质管部、物资部等部门建立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的作业指导书。
4.2.9生产部、质管部、物资部及下设的车间、仓库在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仓库及产品储存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4. 2.10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等相关责任人应学习掌握《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与各自岗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4.3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4.3.1生产部及车间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及食品监督部门、门相关公告的要求,产品配方须经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对复合食品添加剂,应确认其组成成分、使用范围,用量符合有关规定。
4.3.2 食品添加剂进行编号,并在包装、容器上进行标识。添加剂须经验证或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投入生产使用。仓库及生产车间在发放、使用食品添加剂前应对其标识进行检查,确认与配方相符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发放、使用无标识、标识不清、标识不符合要求及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可疑添加物的,要停止使用,及时公司质管部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3.3食品添加剂应按规定范围和使用,防止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要认真实填写《配料记录表》(参见表1),做好使用记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用量、使用日期、操作人员以及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注意的事项等,配料表及使用记录保存三年。
4.3.4在生产条件和管理程序可行的情况下,同一批次产品应使用同一批次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规定在产品标签中如实标明。 4.3.5食品添加剂使用有要求的配料应有的配料间,并配备有专用计量器具及工具、容器。
4.3.6 食品添加剂应专库或专区(柜)存放,专人管理,妥善存放,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放,不得随意取用。出入库要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库房应用通风、防潮设施。
4.3.7用于添加剂的计量器具精度应符合要求,要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对,并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使用,保证计量精确,保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用于添加剂的工具、容器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材料制成,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十六) 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制度SMP-SC-011(00)
1. 目的:规范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确保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
3. 责任者: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质管部监督并制度执行。 4. 正文:
4.1 产生污染的原因:
4.1.1 原辅料:购进的原辅料本身质量不好,或在运输、贮存、检验取样、配料过程中造成污染。
4.1.2 内包装材料:用于生产的直接接触食品的内包装材料,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在使用前消毒不彻底或消毒后存放条件不符合卫生标准,放置时间过长等造成污染。
4.1.3 设备与容器:设备与容器表面不光洁、平整,材质不稳定,选型与生产不配套,维修、保养不及时,生产结束后未进行清洗或清洗不彻底等造成污染。
4.1.4 环境影响:生产环境如空气中微生物粒子过多,洁净度不符合要求,车间地面、墙壁、天花板等不平整、易脱落、长霉、消毒不严格等,均有可能造成药品污染。
4.1.5 人员:操作人员未健康证上岗,未按要求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未按工艺规程或岗位操作规则要求操作。
4.1.6 生产过程:生产中敞口生产,密闭不严,管道中有死角,生产时间过长,清场不彻底,操作不当等均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
4.3 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4.3.1在分隔的区域内生产不同品种的食品。
4.3.2采用阶段性生产方式(在共用产品的生产区内,在一段时间内集中生产某一产品,再对相应的共用生产区、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彻底清洁,更换生产另一种产品)。
4.3.3设置必要的气锁间和排风;空气洁净度级别不同的区域应当有压差控制。
4.3.4生产保证洁净区空气洁净度;应当降低未经处理或未经充分处理的空气再次进入生产区导致污染的风险。
4.3.5在易产生交叉污染的生产区内,操作人员应当穿戴该区域专用的防护服。 4.3.6采用经过验证或已知有效的清洁和去污染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清洁;必要时,应当对与物料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的残留物进行检测。
4.3.7消毒使用国家规定的消毒剂(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消毒),空间消毒使用的紫外灯在上班前开启30分钟后关闭,工人才准进入车间工作。
4.3.8采用密闭系统生产。
4.3.9干燥设备的进风应当有空气过滤器,排风应当有防止空气倒流装置。 4.3.10生产和清洁过程中应当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发霉器具; 4.3.11食品各工序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3.12生产前应确认无上批生产遗留物,加强清场管理,生产结束后要对车间进行彻底清场。
4.3.13严格原辅料购进责任制,每次进料后,质管部要严格检验原辅料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严禁进入生产程序。
4.3.14对成品的内包装材料使用前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严格的消毒,合格后使用。
4.3.15选用材质稳定的设备与器具,加强设备与器具的购进、维修、保养管理;生产时设备、容器应标明产品名称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状态等。
4.3.16车间生产过程中要使用清洁卫生、消毒过的管道、设备和工具,严禁不经消毒在生产中使用,生产后及时对管道、设备、使用前对容器进行彻底清洗,消除残留物,并做好清理记录。设备长期停用时,应将设备设施清洗消毒清理。
4.3.17保持环境整洁,按制度规定打扫生产车间卫生、消毒,按生产区或生产洁净区等级的要求控制生产间的人流量、工作人数和活动频次。
4.3.18操作工必须经过认真培训,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保证对设备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操作工对所使用设备要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修、会排除简单故障)。
4.3.19维修工对设备负有使其正常运转的责任,要定时上岗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处理。
4.3.20操作工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
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报班长和通知有关人员,同时做好运行记录。
4.3.21不定期的对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清洗消毒进行检查评比,好的表扬、坏的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4.3.22每年对操作人员健康检查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调离操作岗位。加强工作服的清洗消毒和穿戴管理。
(十七) 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制度SMP-SC-010(00)
1. 目的:规范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使生产过程协调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
3. 责任者:生产部、行政部负责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质管部监督并制度执行。
4. 正文:
4.1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要求
4.1.1生产部协同质管部根据产品、工艺特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及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工艺作业指导书,并实施控制要求。
4.1.2生产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搞好工人卫生、规定规程进行清洁、消毒、更衣、进出洁净,操作时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
错误!链接无效。生产前,生产部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生产车间要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和消毒等工作;行政部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部及生产车间定期对生产场所和设备及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达到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4.1.4每批产品开始生产前,QA检查员应检查工作间的清洁状况,各种表面应洁净、无粉尘、无积水,无与即将生产的产品无关的物料、文件、记录、标签或标示物,经QA检查后签发的《清场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
4.1.5 设备、容器用具使用前,QA检查员应检查、复核其清洁状况,确认清洁、无异物,经QA签发的《清洁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
4.1.6设备、容器、用具使用后,应贴挂《待清洁》状态标志,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相应清洁规程进行清洁。清洁后通知班长及QA检查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贴挂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管理制度名称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生产和质量工作人员资格能力的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清洗管理制度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物料卫生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制度 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过程检验管理制度 文本编号 SMP-RY-001(00) SMP-RY-002(00) SMP-RY-003(00) SMP-RY-004(00) RES-RY-001(00) SMP-SB-001(00) SMP-SB-013(00) SMP-WS-001(00) SMP-WS-002(00) SMP-WS-003(00) SMP-WS-012(00) SMP-WS-013(00) SMP-WL-001(00) SMP-WL-002(00) SMP-SC-005(00) SMP-SC-011(00) SMP-SC-010(00) SMP-QA-001(00) SMP-QA-003(00) SMP-QA-004(0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关键质量控制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化验员管理制度 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设施维修保养管理规程 厂房防虫、防鼠管理规程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运输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制度 文件分类管理制度 文件编制管理制度 文件编码管理制度 SMP-QA-005(00) SMP-QA-006(00) SMP-QA-007(00) SMP-QA-008(00) SMP-QA-009(00) SMP-QA-010(00) SMP-QA-011(00) SMP-QA-012(00) SMP-QA-016(00) SMP-QA-014(00) SMP-QA-015(00) SMP-QC-010(00) SMP-QC-001(00) SMP-QC-002(00) SMP-CS-001(00) SMP-CS-001(00) SMP-xS-001(00) SMP-xS-002(00) SMP-WJ-001(00) SMP-WJ-002(00) SMP-WJ-003(00)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制度SMP-RY-001(00)
1. 目的:设置公司机构,并明确其职责。
2. 适用范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组织结构图编制。 3. 责任者:公司所有人员。 4. 正文:
4.1 湖北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在董事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质量、经营等日常工作。
4.2 公司共设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简称质管部)、物资部、行政部、财务部、销售部;生产部下设生产车间,质管部下设中心化验室。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管理工作;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生产负责人。质管部负责质量管理、产品放行、食品注册及GMP认证等工作;质量部经理为公司质量负责人。行政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安全、后勤管理等工作,物料部负责物料采购及仓库储运工作,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生产负责车间落实具体的生产任务,化验室负责物料、产品检验工作。各人员及部门职责详见《岗位职责》。
4.3 管理原则
4.3.1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工作目标、方针、政策,下达公司工作计划;各管理层按照责权范围层层落实、层层管理、层层考核。
4.3.2 由上至下:可能越级检查,原则上不准越级指挥与越级报告(紧急情况或现场办公会除外);每层负责人负责考核相邻下层负责人,同时对本层以下(含本层)整体工作业绩负责。
4.3.3 由下至上:每层负责人对相邻上层负责人负责;在绝对服从的前提下有意见和建议必须书面上报。
4.3.4 同一层次:同一层次负责人应先相互协调,有分歧时由同一部门直接负责人裁决;不同部门的由各自直接负责人协商,若仍然有分歧,最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裁决。
(二) 生产和质量工作人员资格能力的规定SMP-RY-002(00)
1. 目的:对生产、质量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作出规定,确保关键
岗位人员的资格与工作能力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的招聘、任命与定岗。 3. 责任者: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4. 正文: 4.1 4.2
总经理: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上,有五年以上的企业管理经验。 质量负责人:食品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品质量管理与
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有三年以上的质量管理经验
4.3
生产负责人:食品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品生产法律法
规,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管理经验。
4.4
物资部经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品物料采购与储运管理法律法
规,有一定的采购管理经验。
4.5
销售部经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品销售管理法律法规,有一定
的采购及销售管理经验。
4.6 作经验。
4.7
车间生产主任: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车间工艺操作规程及设备行政部经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人力资源工作,有一定的后勤工
性能,经过培训合格后任职。
4.8 经验。
4.9
化验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化验知识培训合格。
计量管理人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各工段计量指标,有一定工作
4.10 仓库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一定的仓库工作经验。 4.11 车间质量监督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三年以上质量监督管理经验。 4.12 采购人员:初中及以文化程度,熟悉食品物料采购管理法律法规及原辅材料采购标准,有一定的采购经验。
4.13 电工: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资格证,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14 操作工:身体健康,初中及以文化程度,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刚。 4.15 维修工:初中及以文化程度,熟悉食品机械,能熟练操作切割焊工具,有三年以上机修工作管理经验。
4.16 财务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3年以上企业财会管理经历。
(三)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SMP-RY-003(00)
4.17 1. 目的: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作出规定,确保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符合要求,保证食品质量。
4.18 2. 适用范围:公司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 4.19 3. 责任者:公司全体人员。 4.20 4. 正文:
4.2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至少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2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4.23 行政部负责制定每年健康体检计划,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每一次体检情况都要汇总,建立人员体检台帐,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参见表1)。
4.24 “五病”( 痢疾、伤寒、甲型或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待病患者身体恢复健康,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患病情况及体检结果录入档案。
4.25 凡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岗。 4.26 生产部及车间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时,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填写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上报日期、健康异常员工姓名、症状、处理意见及结果。
4.27 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身体不适时,要主动报告。
4.28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或调离接触直接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如: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4.29 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管理,按编号顺序存放。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调动或转借。
4.30 健康档案的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4.30.1每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历次健康体检的原始材料。
4.30.2.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康复后,须有指定医院所出据的体检证明。 4.30.3.患有传染病的员工离岗去向原始资料。
4.31 4.11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健康档案
(三)现场评价。必要时(如采购物资连续出现不合格或质量不稳定时),应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除核实本条第(一)款所列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外,还应对供应商生产现场、质量保证能力、检验能力进行验证。
4.9
物料部协同质管部开展供应商进行评价。
4.10 经评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确定为合格供应商。质量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参见表2),并将合格供应商目录发给物料部等相关部门。
4.11 食用农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及提供的农产品,应按照《湖北省实施办法》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其他原料合格供应商还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针对已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否则不得列为合格供应商。
4.12 物料部负责尽量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每年应定期对现有的合格供应商开展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质量安全稳定性、物资交付及时性、服务情况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等,以验证供应商的供应能力或服务能力是否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让其退出供应资格。
4.13 物资部负责人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数,编制采购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4.14 采购员根据批准《采购计划》和《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质的技术指标在合格的供方进行采购。
4.15 对批量进货的,需与供方签定合同,合同中要注明品种、数量、价格、技术指标、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盖上单位等,经经理批准后生效。 4.16 采购物资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识。 4.17 采购物资验证或检验。
4.17.1采购物质初验。物资部采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后,应及时通知仓库,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入公司时,仓管员必须核对确认到货名称、规格、数量,确保与送货凭证(单)和订货合同一致,票、物相符,且确认包装符合要求且无损坏后,否则,不接收。符合接受条件的,接收后遵守《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填写《到货通知单》(参见表3),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验/验证。
4.17.2采购物质复验。质管部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包装材料,除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外,食品原料(不包括食用农产品)还应查验其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还应查验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化验室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认真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能入库,由物资部处理。
4.17.3采购设备验证。采购的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应在合同中明确与食品接触材料的技术要求,设备验收时,应对设备性能及重要部位的材质进行验证。
4.18 采购物质入库。经检验/验证合格的采购物资,由质量管理部出具《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参见表4),通知仓管员予以入库;仓管员填写《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参见表5),并按批次(编号)挂牌标识,分类存放。 4.19 让步接收。经检验/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做退货或让步接收处理。退货的,有应有完整的退货证明文件;让步接收的,其不合格项目不得涉及质量安全指标,且应经质量负责人批准。 4.20 紧急放行。
4.20.1对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须先投入使用的采购物资,由生产部根据生产需要提出申请,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紧急放行,仓管员填写《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并加备注。紧急放行物资应单独堆放,按批次(编号)挂牌标识并加挂“例外转序”标识牌。
4.20.2对紧急放行物资,质管部仍需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抽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通知生产车间停止使用,库存部分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作退货/让步接收处理。所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应予以封存,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或转入下道工序;检验不合格的,应采取返工、销毁等方式处置。
4.21 仓管人员应建立进货台账(参见表6),如实记录每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物质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22 采购、仓库、质量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与人员应妥善保存进货票据、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货台帐等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四) 仓储管理制度SMP-WL-002(00)
1. 目的:为规范食品和食品原料、包装材料等相关物料及产品贮存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物料(食品原料、包装材料)、产品贮存管理规定。 3. 责任者:仓库管理人员。 4. 正文: 4.1
仓库管理的一般要求
4.1.1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原液体辅料库、固体原料库、内包装材料库、外包装材料库、标签库、成品库、不合格品库。
4.1.2 仓库求通风、干燥、明亮、整洁、通畅,地面平滑无裂缝,保持通风、干燥,做到防潮、防霉变。储存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4.1.3 仓库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灭虫灯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及其它小动物进入的设施及防尘设施。
4.1.4 仓库区严禁烟火,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
4.1.5 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应专库(区)专用,不得混放;固体原辅料与液体原辅料要分开存入; 过敏原及转基因原料应专区存放;食品添加剂应专区(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应分库存放或密封保存。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1.6 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洗涤剂、消毒剂、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4.1.7 原辅料库、包装材料及成品库均要以黄色、绿色及红色围栏、绳索或划线区分设置“待检区” 、“合格品区” 、“不合格品区”并分别挂上“待检(黄色)”、“合格(绿色)”、“不合格(红色)”状态标示牌,按标示牌分类存放。
4.1.8 原辅料、成品等物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并按不同品种、规格及批号分别存放,进行必要的隔离和标识。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物品分批号(批次)存放,堆码在同一组的同一货位上。外包装的品名标签做到对外,便于检查,防止混乱。
4.1.9 已入库的物品在同一品名、批号、规格的物品的最前一个墩位挂上“货位卡”,写明品名、规格,入、出库时间,结余数、做到账、卡、物三者相符。
4.1.10 原辅料、成品等物料应与地面、墙面和屋顶保持一定距离(10cm以上),且留有必要的通道。
4.1.11 能上架的原辅料、成品等物料最好上架贮存,一般应上轻下重,以保持货架稳固。不能上架的物品,按规定的区域堆放。外观相似的产品避免相邻摆放,摆放要便于清点和搬运。
4.1.12 仓库堆放的原辅料、成品等物料,应按各物品外箱规定堆放,其堆放高度以不损伤物品、不使货架变形为宜。不得将物品堆积、挤压存放。
4.1.13 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1.14 仓库按储存温度要求分为常温库和阴凉库、冷库。常温库:温度0~30℃,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阴凉库:温度0~20℃,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冷库:温度2~10℃。
4.1.15 物料及产品济源按照说明书及质量标准规定条件储存。对温、湿度有特别要求的原辅料及成品仓库,应配备温、湿度表,库房温度、湿度应符合存放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定期除霜(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4.1.16 按物品的分类建立台账。账、卡、物应一致。
4.1.17 仓管员应定期检查,查看库存物品,并做好物品的定期盘点工作。盘点或日常检查中发现变质和过期物品或其它有异常时,应予隔离、标识、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并做好记录。
4.2
原辅料、包装材料的管理。
2.1 物资部采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后,应及时通知仓库,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入公司时,仓管员必须核对确认到货名称、规格、数量,确保与送货凭证(单)和订货合同一致,票、物相符,且确认包装符合要求、无损坏后接受,否则,不接收。符合接受条件的,接收后遵守《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填写《到货通知单》,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验/验证。
2.2 经检验/验证合格的物料,由质量管理部出具《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合格的原料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
2.3 让步接受与紧急放行的物料,按《采购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4 合格的物料料应在规定区域堆放,挂牌标识。标识应明显、清晰、准确,其内容包括品名、批次、批量、入库日期等信息。
2.5 原辅料应按先进先出、保质期限先到先领用的原则领用。对生产所需物料,由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填写《领料单》(参见表1),经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后到仓库领取。仓管员根据《领料单》办理合格物料的发放与出库手续并做好记录。发旆的物料数目及质量由发货人员和领取人员双方共同确认。原辅料出库后,仓管员在出库《领
料单》上签字。
2.6 每批出库的同种物料,应尽可能为同一批次,并能清楚体现品名、批次等信息。
2.7 车间剩余的合格物料需退回仓库的,领取人员将需退回仓库的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填写在《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退货原因,经仓管员确认后退回仓库存放,并作好“退货”标示,必要时通知质管部查验。
2.8 不合格物料及时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做好标识。需要退货给供应商的,采购人员将需退货的不合格品先告知供应商,待供应商送货时,仓管员如实填写退货单,注明原因,由供应商确认签收。
4.3
成品管理
4.3.1 成品入库时,仓管员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确认数量后签名,安排入库。入库人员如实在成品入库单上填写当天生产的品种、规格、数量,仓管员确认后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字。成品凭检验合格报告办理入库手续。
4.3.2 成品应按食品品名、规格、生产批次分别堆放,标识清楚,防止包装损坏或不同批次的产品混放。
4.3.3 仓管员应按先进先出原则办理成品出库手续,并检查外包装质量。至少15天要对仓储物资经常检查一次,清点数量,巡检内容为:状态标示是否正确;物料码放、垛距是否符合要求;帐、卡、物是否一致;物品包装是否完好;外观是否无异常;仓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或报告。
4.3.4 仓管人员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对当日成品的出入库及时登记、入账(参见表2),日清日结,定期盘点,保证账物一致。(1)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填写好盘存报表。(2)每半年,年末要求对所有库存的物品彻底盘点一次,并按要求填好盘存报表。年未盘点有财务、供应、仓储等方面的员工一起彻底清点。(3)不论月度盘点,发现帐、卡、物不相符,应及时查清,若无法清查应如实汇报,以便及时正确处理。
4.3.5 销售人员应建立销售台账(参见表3),如实记录每批出厂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检验报告编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4.3.6 相关人员要妥善保存出入库台账、销售台账及相关销售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意后方可代用。
4.3.5 认真做好润滑工作的五定工作:“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 4.3.6 其它规定见《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4.4检查与考核
4.4.1 生产部负责对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动力设备及检测、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日常的业务指导,要认真进行考核。
4.4.2 使用部门要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精心维护,计划维修、科学管理,安全运行,保持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4.4.3 设备的完好率检查与考核由实施,设备完好率是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的综合反映,每年结合设备普查,统计、分析和考核设备的完好率。
4.4.4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应在85%以上(复杂系数≥5的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台数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 ×100%
主要生产设备总台数
4.4.5 完好设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a) 技术性能合格; b) 结构状况良好。
(七) 设备清洗管理制度SMP-SB-013(00)
1、目的:制订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强化清洗消毒制度的贯彻执行,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的污染和对产品质量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实施。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所接触的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管理。
3、职责:
3.1 生产部制度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及消毒操作规程 3.2生产车间负责该制度的实施。
3.3质量监督员负责对该制度实施的监督。 4、内容:
4.1生产设施的清洗、消毒。
4.1.1凡在生产中使用的各种设施都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清洗和消毒,清洗和消毒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分区或分机包干。车间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该工作的落实情况。
4.1.2 对生产设施清洗、消毒的要求
所有生产设施都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允许出现带“病”工作的现象,所有设施都要满足《食品生产许可证细则》和食品生产的卫生要求,需要定期消毒的设施都要定期消毒。
4.2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
4.2.1 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要由专人负责,并标牌明识。对于与原材料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要重点做好清洗、消毒工作,特别要注意机内残留物,如有,必须清洗干净,才能开机。
4.2.2 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状态。生产设备上不允许存在污垢、锈点、灰尘等现象。
4.3容器的清洗、消毒
容器要保持干净,定期刷洗,定点妥善存放,不允许乱扔乱放,容器刷洗后,必须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用清水冲刷干净。
4.4工具的清洗、消毒
凡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工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才能使用,使用的各种工具都应按规定使用,专具专用。使用后的工具经清洗后放在指定的地点。
4.5各消毒池的消毒液每三天更换一次。
4.6生产车间的清洗消毒每次生产前后都用消毒液清洗一次。 4.7工作衣要求清洁卫生,每周清洗一次,特殊情况随赃随洗。 4.8 清洗及消毒必须严格遵守各相关清洗与消毒操作规程。 4.9记录
对于食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等在清洗、消毒后,操作人员应做好记录,车间负责人对记录经常进行检查。 (八)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SMP-WS-001(00)
1. 目的:使厂区环境卫生符合规范要求,确保生产质量。 2. 适用范围:厂区环境卫生管理。 3. 责任者:全体员工
4. 正文:
4.1厂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应明确划分区域,有效隔离,生产区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分隔,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厂区卫生要求如下:
4.1.1厂区应保持清洁卫生。生产所产生的垃圾、污物应定点存放,做到日产日清;应定期或在必要时对厂区进行除虫灭害,防止鼠、蚊、蝇、昆虫等集聚和孳生。对已发生污染的场所,应采取措施,予以清除,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避免污染食品。对厂区环境进行清洁应有记录(参见表1)。
4.1.2厂区应硬化,厂区内主要路面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或其他硬质材料辅设,路面平整,清洁、通畅、不积水,不起尘,其他地面应绿化。
4.1.3排污(水)管道应通畅,厂区内垃圾、污物收集设施应为密闭式,并定期清洁,不孳生、集聚蚊蝇,不散发异味;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4.1.4厂区消毒。使用各类杀虫剂或药物,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中毒及造成食品、设备、工器具污染。
4.1.5生产区布局合理。公司的生产设备、工艺要有机结合,满足工艺和质量安全要求,物流通道和人流通道分离,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分区存放或隔离,杜绝交叉污染。
4.2 厂区内环境卫生要以全体员工自觉维护为主,专职清洁工清扫为辅。 4.3 厂区内禁止吸烟,禁止乱扔杂物,在厂区内要有明显的警示牌。 4.4 厂区内每天都应有清洁工清扫厂区路面、除杂草,管理卫生设施。 4.5 厂区内设置垃圾中转站要远离生产生活区域,生产生活和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采用有效的隔离措施运到公司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部门每星期一次负责运送至厂外垃圾区。
4.6 厂区外不得存放生产用料,自行车、机动车存放于指定位置。 4.7 土地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将渣土,废砖、杂物外运。
4.8 各部门内部卫生由各部门自行负责,每天都要保持地面、墙面、门窗、楼道清洁。
4.9 厂区内下水道要保持通畅,做到明沟见底、暗沟加盖、沟内无废液积留,无蚊蝇滋生之地。
4.10 各部门洗手间及公司公用洗手间要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保持其清洁。 4.11 公司清洁工应每天巡视公司周围,发现污染源及时清除。
(九) 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SMP-WS-002(00)
1. 目的:规范一般生产场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整个生产场所。
3. 责任者:该生产场所全体员工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正文:
4.1一般区环境卫生
4.1.1要随时保持整洁,暗沟通畅、不准有垃圾、积水、杂物,车间内设备、管道见本色,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灯罩应清洁无尘、无污迹、霉斑、无不清洁死角,要定时清洁,必要时应对地面、墙壁、设备、管道、排水、地漏、地沟等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4.1.2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同样要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4.1.3生产中所有的设备、容器、用具、工作台等要保持干净,在上班前、后必须清洗或清洁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工作结束后要求分类摆放整齐。
4.1.4灭蚊灯、挡鼠板、捕鼠器、紫外消毒灯、防尘设施等,必须保证能正常工作,并按要求使用。非车间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生产区,经批准进入生产区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时,必须按要求更衣,应随手关门,防止蚊、蝇、虫进入。
4.1.5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要穿与其相应的工衣、工鞋、帽。工衣,拉链应拉到位;工鞋应穿上,不能当拖鞋穿;工作帽应将头发遮住。
4.1.6个人物品应放置一般区各人的更衣柜中,非生产用品不得带入生产区,工作间内不得吸烟、闲聊、喧哗、唱歌、吹口哨、抽烟、吃东西、看报、睡觉或做其他与生产无关之事,并保持相对安静。
4.1.7任何入厕人员均应换鞋入内,自觉冲净排泄物。生产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地漏和厕所卫生,保证按程序清洁地漏,保证厕所清洁、无异味。
4.1.8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要放在专用的废弃物容器中,不得随地丢弃,及时清理出车间及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4.1.9一般生产区用清洁工具应按要求使用,清洗及存放。按《一般生产区用清洁工具管理制度》操作。
4.1.10人流、物流分开,人员、物料应从规定的通道进入一般生产区,不得穿行。 4.2一般区工艺卫生
4.2.1 一般生产区应随时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窗明、工作台亮、六面光。 4. 2.2物料及其它物品应从物流通道进入车间,进入一般生产区前要清洁其外包装。
4. 2.3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生产器具等应存放在规定区域,堆放整齐,并且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一般生产区内批生产完毕、更换品种、批号时要及时清场。
4. 2.4 生产区内不合格品及报废品要及时处理。
4. 2.5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4.3洁净区环境卫生
4. 3.1除符合一般生产区环境卫生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各条要求。
4. 3.2保持洁净区天花板、墙壁、柜面、桌面洁净,并能耐受清洁剂、消毒剂清洗、消毒。
4. 3.2 洁净区各缓冲间、传递窗门不得同时打开。
4. 3.3 进出洁净区各房间应随手关门,应尽量减少进出洁净区次数。 4. 3.4 非洁净区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洁净区,经批准进入洁净区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时应按规定进入。
4. 3.5 洁净区内操作动作应尽量平稳,幅度应尽量小,应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及交谈。
4. 3.6 洁净区内不得使用发尘材料制作的容器、用具。容器、用具必须按规定程序清洁,消毒后进入洁净区。
4. 3.7 洁净区操作间不设壁架、橱柜。
4. 3.8 进入洁净区的物料,应通过物流通道,进入物净间,在物净间脱去外包装,不能脱外包的物料,应用75%乙醇擦拭外表后,经缓冲间进入洁净区。
4. 3.9 洁净区不得使用由发尘材料制作的办公用品,进入洁净区的办公用品须经传递窗消毒后,才能进入。
4. 3.10 洁净区不得安排三班生产,每天必须留有充足的时间用于清洁、消毒。 4. 3.11 洁净区清洁工具的使用、清洗及消毒按《洁净区用清洁工具管理制度》 4.4 洁净区工艺卫生
4.4.1 洁净区除达到一般生产区工艺卫生的全部要求外还必须达到以下方面的要求。
4.4.2 对空气洁净度的要求见《洁净厂房管理规程》、《洁净厂房温湿度监控规程》。
4. 4.3 生产过程的要求
4. 4.3.1 生产工作开始前,必须在净化空调系统开机运行30分钟后检查温、湿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4. 4.3.2 洁净区的清洁一般必须在工艺操作结束后进行,如有必要,应在生产前再次进行清洁。工艺生产必须在净化空调系统开机运行达到自净状态以后方可开始进行。
4. 4.3.3 对于进出洁净室人员要严格控制和监督,非洁净区人员不得入内。严格控制洁净区人数,对进出洁净区的人员及时间要执行登记制度。
4. 4.3.4 不允许未穿洁净服人员进入洁净区。洁净室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动作要稳、轻、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和交谈,以免造成过多的积尘、产尘及空气污染。
4. 4.3.5 更换品种(或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顶棚、墙面、地板(或窗户)、台面、工具擦拭干净,采取消毒措施。接触药物的容器、器具洗涤干净后消毒后使用。
4. 4.3.6 洁净区操作人员,随时检查温湿度,如未达到要求,应及时与空调机组操作人员联系,使用洁净区温度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4. 4.4 洁净区空气要定期用消毒剂消毒,尽量使用二种消毒剂,定期轮换使用,防止耐药菌的出现。
4. 4.5为确保洁净区的净化环境, QC每月对各车间洁净区沉降菌数检测一次,QA每三个月对各车间洁净区尘埃粒子数检测一次。
4. 4.6 要加强对洁净区地漏的清洁消毒管理:每次清场按其清洁标准消毒操作程序清洁,洁净区内生产必须用洁净消毒器具。
4. 4.7 洁净区内不得存放杂物、废弃设备、废弃物及非生产物料。
4. 4.8 人员、物料、器具等必须按规定程序净化方可进入洁净区。物料、器具等进入车间的物料、物品应经物流通道经脱外包并清洁后进入。容器、用具使用、洗涤、存放按《设备清洗管理制度》等制度及操作规程操作。
4. 4.9 禁止携入以下物品:
4. 4.9.1 未按规定进行净化的物料、容器、工具、仪器等。 4. 4.9.2 未确定为低发尘性的记录笔记用纸、铅笔。 4. 4.9.3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私人物品进入洁净区。 4.5人员卫生
应遵守《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规定。 4.6除遵守上述规定外,生产过程及物料、物品、中间体、成品存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制度》、《生产设备卫生制度》、《物料卫生制度》等相关卫生制度。
(十)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SMP-WS-003(00)
1. 目的:规范一般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确保人员卫生符合要求、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保证食品质量。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公司全体食品从业人员。 3. 责任者:公司全体员工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正文: 4.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必须凭健康证明上岗。具体规定详
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4.2
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
安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定期及不定期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4.3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4.3.1进公司人员禁止吸烟和吃食物,更不能随地吐痰
4.3.2人员进入车间应从人流通道进入。进入车间人员必须先洗手、消毒、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4.3.3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性、勤剪指甲,操作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进入洁净区还须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以免对产品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换掉工衣、工鞋、工帽。
4.3.4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干手用烘手机,注意手消毒,手在清洁消毒以后不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不再接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一般不得
裸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食品外包及与设备内表面。如必须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先应进行消毒。
4.3.5直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4.3.5.1. 开始工作前; 4.3.5.2. 处理食物前; 4.3.5.3. 上厕所后 4.3.5.4. 处理生食物后;
4.3.5.5. 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3.5.6. 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4.3.5.7. 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4.3.5.8. 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4.3.5.9. 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3.6洁净区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洁净区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洁净区工作衣帽从事与洁净区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4.3.7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生产区。
4.3.8生产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4.3.9进入生产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4.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4.4.1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4.4.2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4.4.3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脱去工作服。 4.4.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清洗间。 4.4.5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4.4.6关于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其它要求详见《一般区工作服管理制度》及《洁净区工作服管理制度》等制度。
4.4 除遵守以上规定外,从业人员还要自觉遵守《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 设备卫生管理制度SMP-WS-012(00)
1. 目的:保证设备卫生符合要求,使生产有序进行。 2. 适用范围:设备卫生管理。 3. 责任者:生产部。 4. 正文:
4.1 生产区内设备卫生工作由使用人具体负责,公用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指定人员负责。
4.2 生产区内一般设备每次使用完毕,均应按其清洁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清洁。大型设备按其规定的清洁频次清洁,清洁时不仅要做好外部卫生,更重要的是要做好设备内部卫生。
4.3 凡生产设备均应悬挂相应卫生状态标志。清洁设备为:绿色“已清洁”标牌;黄色“待清洗”标牌。
4.4 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卫生状态标志的管理工作。 4.5 洁净区和一般生产区设备的清洁工具不可混用。
4.6 做好车间内除吸尘设备的维护和清洁工作,及时更换筛网和滤布等。 4.7 所有设备在清洁、维护后均应做好记录。 4.8 生产区内不得放置废弃设备。
4.9 设备清洗保养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清洁剂等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十二) 物料卫生管理制度SMP-WS-013(00)
1. 目的:防止交叉污染。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的卫生管理。 3. 责任者:库房人员、车间物料员。 4. 正文:
4.1 物料入库前应用吸尘器吸取污物,或用扫帚轻扫去灰尘,再用清洁抹布擦干净。
4.2 物料按定置管理要求分区存放,生产所用原料,药用内包装材料要存放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
4.3 物料取料时要有防止污染的措施,取样环境与生产环境一致。
4.4 物料进入洁净区时,在物净间脱外包装,并对内包装进行清洁,用75%乙醇
消毒后方可进入洁净区。
4.5 洁净区内的原辅材料、内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必须放在不影响气流的规定位置。
4.6 物料入库或出库必须用干净防雨彩条塑料布包扎,盖严,防止雨淋。 4.7 生产中多余需退库的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必须密封,防止污染。
(十三) 采购管理制度SMP-WL-001(00)
1. 目的: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规定的要求及生产正常运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与食品直接接触设备、器具的采购的控制;对供应商及服务商进行选择、评估和控制。
3. 责任者:物料部经理、采购员。 4. 正文: 4.1 4.2 4.3 4.4
物料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单,并执行采购作业。 物资部经理负责审核采购清单和采购合同。
质管部负责提供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检验员对采购物质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采购员要索取对方有关证明质量
的资料。 4.5 验收。 4.6
根据生产食品及食品加工实际情况,对采购物质进行分类。A类物资为直仓库工作人员根据对采购物资的检验结果,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数量的
接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物质,包括主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生产食品用且与食品接触的设备等,其余为B类。企业应建立明确的A类物质、B类物质台帐。 4.7
A类物资,应进行供应商评价;采购B类物资,可不进行供应商评价,但
每批(件)应有进货查验记录。 4.8
供应商评价内容应包括(参见表1):
(一)索证。采购A类物质,应索取供应商营业执照、属许可制度管理物质的许可证、同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二)样品评价。包括图片评价、感观评价、小样检测等。
《已清洁》状态标志。每批生产结束清场后,由QA检查清场应符合标准要求,合格后发放《清场合格证》。
4.1.7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校正,生产人员在使用计量器具前要检查是否有检定或校正合格标志。
4.1.8设备使用人员要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生产前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设备,一切正常后方能开机。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1.9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洁净区工艺用水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质量标准。应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
4.1.10车间管理人员及现在质监员要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未经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领用;建立和保存食用出库领用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质管部反映。
4.1.11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投料人员应如实填写《投料记录表》(参见表1),记录所使用原辅料及配料的时间、名称、批次、数量、投料人。
4.1.12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
4.1.13加工物料的设备及盛装物料的容器应贴挂状态标志,表明内容物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物料容器应密闭,以防止发生污染及交叉污染。
4.1.14在产品包装过程中,应检查产品标示、装量、包装密封情况、标签的印刷、核对批号及包装后成品质量的检查。
4.1.15 检查各工作间的温度及相对湿度,若超过规定范围,应立即通知设备人员进行调整。
4.1.16生产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弃物,应收集于指定的废弃物容器中,按生产废弃物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4.1.17对于违反食品法规、工艺规程、标准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提醒操作者改正,必要时向主管报告,采取措施预防或避免错误的再次发生。。。
4.1.18发生重大差错或事故时,除立刻要求操作者进行应急处理、暂停操作外,
应向质管部负责人及生产部负责人报告。
4.1.19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在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过再加工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4.1.20生产过程中,要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4.2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办法
4.2.1质量管理部负责人为生产过程质量考核组长,负责组织生产过程质量的考核和评价。
4.2.2各部门主管为考核小组成员,负责生产过程质量的具体考核和评价。 4.2.3生产过考核
4.2.3.1人员卫生考核:1)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着装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工作帽;2)检查岗位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留长指甲、穿拖鞋、带首饰,是否保持个人清洁,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3)检查岗位人员的洗手消毒和工作中的动作行为,进出车间时,是否按要求更衣、洗手消毒,是否有在车间内吸烟、吃零食、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4.2.3.2 环境卫生考核:1)检查工作场所的环境状况,是否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蜘蛛网、苍蝇蚊子蟑螂等昆虫;材料及产品摆放是否有序; 2)检查工作场所的清洁消毒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的消毒方法和频次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是否按时开启紫外线杀菌;
4.2.3.3 生产设备运行状况的考核:1)考核设备操作员是否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是否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消除异常。2)考核设备的清洁消毒情况,检查是否按照卫生操作规范的要求,对所负责的生产设备周期性地进行清洁消毒; 3)考核员工是否对关键工序的工艺参数进行严格控制,按规定的要求对工艺参数进行检查,确保工艺参数符合生产要求。出现工艺参数偏差是否立即向主管人员反映。
4.2.3.4 生产操作的考核:1)考核操作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2)检查操作员的自检意识,询问是否熟知本岗位的产品验收标准,对生产的产品是否能主动进行自检,以检出不良品,当质量异常时是否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3)检查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物的杀菌情况,考核员工是否能按规定的杀菌程序进行操
作,有否减少工序或减少杀菌的时间。
4.2.3.5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考核:1)检查中间体化验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过程的检验,操作员自检合格的产品是否存在不合格的隐患; 2)综合考核岗位质量状况,考核期内是否出现批量不合格或可能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十八) 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SMP-QA-001(00)
1. 目的: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生产质量管理全过程。 3. 责任者:公司全体人员。 4. 正文: 4.1 总则
4.1.1公司是食品的专业制造企业,食品质量关系到大众健康,为社会大众提供高质量的合格食品,是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最高准则。
4.1.2 制定质量方针,目的就是统一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并在此方针的指导下,完成公司的质量目标。
4.2 公司的质量方针
质量第一、客户至上、追求创新、控制成本。 4.2.1质量方针释义解读:
4.2.1.1质量第一:大众健康,是公司的最高责任,也是全体员工的最高责任,把大众健康奉为最高,体现了公司质量工作的最高宗旨。只有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起才能真正承担起维护大众健康的责任。
4.2.1.2诚信经营:客户就是我们的上帝,我们每时每刻关注着我们的客户。我们的工作目的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我们视我们产品消费者、合作伙伴及我们的员工为我们的客户,他们的健康和幸福是我们最大的满足。诚信经营:就是诚实无欺,讲求信用的与市场、顾客等利益相关者处理关系。
4.3 公司的质量目标
4.1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率达100%; 4.2 产品市场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 4.3 卫生指标出厂合格率100%
4.4 顾客满意度达≥90%,三年内每年递增1-2%
4.5 市场投诉处理率达100%; 4.6 产品安全验证一次合格率99.99%; 4.7 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十九)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SMP-QA-003(00)
1. 目的:加强对各种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的进货查验,把好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厂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食品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等辅料及食品相关产品,下同)及包装材料的进货查验及记录。
3. 责任者:仓库管理人员、QA、QC人员。 4. 正文: 4.1
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厂后,必须进行查验。未经查验验收或验收不合
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一律不准入库,更不能用于生产。
4.2 4.3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查验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采购部门协助。 查验依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及本公司相应
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查验。
4.4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查验一般先外观检查和查验质量证明,符合要求后抽样
送化验室化验,必要时送当地食品检验或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4.5
外观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为:包装质量是否完好、标识内容与要求的质量
要求是否一致、产品是否出现异常情况等。质量证明验收的主要内容为:产品出厂的检验合格证、标签、有效检验报告及其他有效质量证明。
4.6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查收情况由查验人员及时分别填写《原辅材料包装
材料查验记录》,送化验室检验后由检验人员填写检验收录及出具检验报告。
4.7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查验记录》内容至少要包括:物品名称、生产厂家、
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生产日期、进货日期、进货数量、索证情况、合格数量、验收人员姓名、验收日期等。
4.8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查验记录》及检验记录由质量监督员保管。负责人要
经常对验收记录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正确性进行检查。保管员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查验记录》及检验合格报告办理物品入库手续。
4.9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由质量监督员妥善保管。
4.10 需要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的样品,由质量监督员负责抽样、送样和检验。 4.11 质量查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由质管部负责作出退货的决定,物料部负责实施。
(二十) 过程检验管理制度SMP-QA-004(00)
1. 目的:加强对各种食品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食品生产过程半成品(或中间体,下同)检验。 3. 责任者:车间操作人员、QA、QC人员。 4. 正文:
4.1 各工序半成品完成后,必须通知质监员取样,并送化验室检验。 4.2 半成品的检验由化验室指定人员按半成品标准及检验规程进行检验。
4.3 只有符合要求的半成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凡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应立即做好标识,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管理。
(二十一)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SMP-QA-005(00)
1. 目的:建立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和检验记录,进而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和安全状况,明确产品的生产和安全信息,达到食品安全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食品出厂检验和检验记录。
3. 责任者:车间操作人员、QA、QC人员。 4. 正文:
4.1 食品出厂必须批批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产品执行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4.2 同一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种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
4.3 “已检”、“在检”、“待检”的成品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4.4 产品抽样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及公司《取样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每批抽检的产品,可根据需要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参见表1)。留样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应满足有关要求。
4.5 公司要建立符合检验条件和与生产能力和产品检验相适应的检验室,建立健全
4.6.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制度4.1.2.3项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其他原因导致食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回的,按三级召回处理。
4.7食品召回的实施
4.7.1公司质管部确认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或其它原因不合格应当召回或食品监管部门责令召回的,公司质管部立即启动召回程序,核实产品的批次、生产数量,并查明库存量、已销售数量,查清具体销售区域、经销商名单后,制定召回计划,并同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通知生产部及销售部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对确定实施召回的食品,在确定召回的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经销商,交销售部实施主动召回尚未售出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4.7.2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由销售部先电话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同时填写《召回通知》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给顾客或消费者。《召回通知》包括产品批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召回日期等。
4.7.3公司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食品监管部门报告。
4.8 召回食品的处理:
4.81召回的不安全食品集中到专用的安全场,做明显标识并隔离;其它原因召回的食品销售部安排运输到仓库。仓库保管员对召回产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存放。 4.8.2销售部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召回产品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和结果等。属不安全食品的应向食品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 4.8.3 及时对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其它原因召回的食品由质管部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销毁的不安全食品,可在销售地直接销毁(须有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现场确认证明)或运回公司销毁处理(须经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在场监督销毁)。销毁现场要建立影(像)证据,并填写《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表》(参见表2)。
4.9对因标签、标识或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4.10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并向食品监管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4.11食品召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召回的预期效果;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4.12 食品召回过程中,质管部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召回措施报告》(参见表3),内容包括:
(一)召回食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批次以及涉及的产品数量。 (二)停止生产的情况。
(三)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 (四)通知消费者的情况。
(五)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六)召回通知记录情况。
(七)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八)召回的预期效果及 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4.13根据召回进展情况,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参见表4)。企业对召回措施有变更的,应当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在召回时限期满15日内,提交《食品召回总结报告》(参见表5)。
4.14公司应保存对不安全食品召回全过程的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处理方案等;同时,要建立召回档案,妥善保存召回、销毁的现场影像和各类书面证明等相关资料。
4.15召回食品处理后,如必要由质管部向责任部门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
(二十五)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SMP-QA-009(00)
1. 目的:认真执行国家质监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在生产过程的各阶段、
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混用、在有要求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及实现产品可追溯性要求。 3. 责任者:质管部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追溯性。。 4. 正文:
4.1采购物资的标识。
4.1.1原辅料须注明名称,品种,数量,理化指标,生产厂家等。
4.1.2包装袋、设备配件及其它零星采购物资由应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4.1.3物资的标识采用填写产品标识卡的办法,挂在产品或贮存区的明显位呈。生产设备由采用厂家铭牌标识,丢失时,由追溯并补作铭牌。
4.2 成品标识
4.2.1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注明名称、批号、成分、净含量【对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持期及保存条件、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等、
4.2.2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4.2.3与食品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4.2.4 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 4.2.4.1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 4.2.4.2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 4.2.4.3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
4.2.4.4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
4.2.3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4.2.3.1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4.2.3.2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4.2.3.3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4.2.3.4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4.2.3.5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4.2.3.6使用国旗、国徽或者币等进行标注的;
4.2.3.7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4.3产品标识的控制
4.3.1 标识的印制须经质管部审核批准。
4.3.2各部门,单位对相关产品标识每周检查一次,需补作标识时,向质管部申请。
4.3.3质管部每月一次对各类产品标识检查监督,作好产品标识检查记录。 4.4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适用于以下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合同中明确规定或顾客有要求时,为顾客提品追溯的服务;公司内部查找不合格原因,追溯某批次不合格的原始和生产状态。产品标识的追溯,由质管部组织实施。
(二十六)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SMP-QA-010(00)
1. 目的:规范消费者投诉管理,合理妥善处理消费者户投诉,保护消费者利益、
维护企业声誉。
2.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用户投诉的处理。 3. 责任者:质管部相关人员。 4. 正文:
4.1 及时、妥善、正确处理用户对食品质量的投诉,是企业应尽的责任。 4.2 消费者投诉的界定:消费者投诉系指用户或其它人报告市场上某一产品的假定或事实上的不足之处,它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
4.3投诉的分类:
4.3.1 严重投诉:整批食品质量不合格引起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投诉,对公司声誉及销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4.3.2 重要投诉:非食品内在质量引起用户投诉,对公司声誉不利或影响公司今后的销售。
4.3.3 一般投诉:食品外包装等轻微缺陷引起的投诉。
4.4 用户对食品质量投诉的受理:质管部负责食品质量投诉受理。
4.5负责食品质量投诉的人员,应具有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此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4.6 对用户的食品质量投诉,应分类登记编号,并做详细分析和认定记录,建立台帐。投诉记录应归档保存至食品保持期后一年。
4.7 对食品投诉的调查处理方法:
4.7.1无论谁受理投诉均需立即向质管部报告,由质管部协商销售部等部门处理。 4.7.2接到投诉后,公司质量管理员填写用户投诉记录,由质管部填写调查意见。 4.7.3接受消费者投诉需礼貌接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受理投诉须做笔录,问清来龙去脉及当事人情况处理结果。
4.7.4 接到投诉后应向消费者索要样品,必要时专程取样并检查产品实际质量情况。
4.7.5 必要时,由中心化验室对所取样品和留样样品对照并进行全项检验,确定产品质量,并将检验结果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
4.7.6 质量管理员根据检验情况确认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质量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书面通知用户,协商解决。
4.7.7 根据检查情况确认属对方保存不当或其它原因引起产品质量问题的,质量管理部要以书面形式向用户解释清楚。
4.7.8质量管理员要对用户意见产生的原因进行彻底调查,查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报质量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质量分析会议,以利于最终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4.8 以上所有调查和处理情况要记录,由质量管理部登记台帐编号归档,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9 对用户提出退货要求的,经质量管理部确认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4.10 为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的食品质量的信息,不定期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用户访问,对访问收集到的质量问题,要作出有力的措施,研究解决。并及时作好访问情况的登记。
(二十七)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SMP-QA-011(00)
1、目的
为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
第二十篇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_文秘知识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微机,显示屏的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相关教师要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拆缷教学设备,每次完成教学任务后,作一次检查,并作好记载工作。
十、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外出。
十一、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通道追逐打闹,携带利器和其它危险物品,不在高压电器附近活动,经常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火用电安全。学生校外游泳必须家长陪同。班主任要经常的向学生传授自护自救的安全常识。
十二、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严防传染病流行,检查督促食堂按规定定期定时消毒。
十三、学校教室,寝室要经常通风,离开时要关灯,关电扇,关闭门窗。
十四、严格执行学生晨检制度,严禁学生带刀制管具,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十五、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功能室教师组成,为分管工作和功能室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和各任课为任课班级学生安全的责任人。
十六、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 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校领导,并要形成书面报告,对学生旷课出走或失踪,班主任必须了解清楚情况,有重大事故的要及时向校长汇报,校长再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附加篇:第二十一篇 医疗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体人员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及培训组织程序;
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频次、考核办法和情况记录等要点。
三、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确定防火检查的时间、频次和方法;
确定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的内容;
确定位、内容和方法;
确定处理火灾隐患和报告程序、防范措施及防火检查记录管理等要点。
四、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
确定隐患整改程序及惩戒措施;
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管理要求及情况记录等要点。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理方法;
制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要求;
制订每日检查、月(季)度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确定检查记录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等要点。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确定消防控制室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操作人员职责;
确定执行值班操作人员岗位资格、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点。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确定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火灾整改的期限和程序、整改合格的标准及所需经费保障等要点。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确定定期检查制度;
确定用火、用电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
确定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
确定违规惩处措施等要点。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确定预案制定、修改、审批程序;
确定演练范围、演练频次、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总结和自评及预案修订等要点。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明确危险物品的储存方法及储存的数量;
确定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确定危险物品的人口登记、使用与出库审批登记、特殊环境安全防范等要点。
十一、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确定人员组成;
明确志愿消防队员调整、补充归口管理;
明确培训内容、频次、实施方法和要求;
确定组织演练考核方法及明确奖惩措施等要点。
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确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内容及频次;
确定电气设备检查、燃气管理检查的内容、方法和频次;
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等要点。
十三、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要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备查、更新及销毁的要求及其管理责任人。
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考评目标、频次、考评内容(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考评方法、奖励和惩戒的具体行为等要点。
第二十二篇 修理厂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第二十三篇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_文秘知识
1、特别常见的火灾事故:我们的生活处处与火打交道,但火又给我们带来很多危害,所以我们不要玩火,平时不要携带打火机、火柴、鞭炮。
2、我们的家长有很多都是抽烟的,同学们要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躺在床上抽烟,特别是烟头不要乱扔。
3、使用电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灯、电热器时,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用灯泡、电热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4、使用蚊香要注意,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盘、瓷盘或水泥地、砖地上,同进还要注意远离可燃物。
5、使用火炉要小心,炉旁不要放可燃物,千万不要用火炉来烘烤衣服,如果要烘烤,必须要有人看管。
6、使用液化石油燃气灶要注意安全,点火时,要先开气阀,再用电子点火。用完后,要随手关阀门,同时特别要注意用液化气做饭、烧水时要专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浇灭。
7、不要私自在野外进行野炊、烧烤等活动,以防引发山火。
8、不要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库、、酒厂、化工厂附近燃放鞭炮和烟花。
9、不要乱烧垃圾,同时不要把燃烧的煤渣放在垃圾堆里,这样容易燃烧引起火灾。
10、清明节时,扫墓也要特别注意香蜡引发的火灾。
11、家中发生大火应就立即就地取材,用湿毛巾盖住火焰,并迅速切断火源。
12、如果油锅着火,千万不要用水去灭火,更不要直接用手端锅,以免汤伤,应立即将锅盖盖上,或用沙土、棉被湮灭。
13、要加强对儿童、痴、呆、傻、孤寡、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的监管,要及时制止这些人在野外用火,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14、烧:未经批准不烧,没有专人负责不烧,二级风以上天气不烧,没有防火隔离带不烧,没有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
15、十不准: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田埂地边杂草,不准烧牧场,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野外烧伙取暖及野炊,不准乱丢烟头、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品,不准在林边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火驱蚊和使用狩猎,不准在林边实施爆破和实弹射击。
16、严禁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森林防火设施,堵塞防火通道,破坏森林防火林带。
1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学生不得自发上山扑火。
18、有火灾隐患可拨打林区防火指挥部电话:3332695。
19、学生应特别重视《护林防火教材》并经常与家长一起阅读,使家庭成员不要成为护林防火的责任人。
20、重点防火期不使用大负荷的用电设备,防止电线负荷过大易起火。
第二十四篇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一、目的:
为了对项目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示等。
2、定期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保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极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避免发生传染病。食堂采购人员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以防(来自: 海 达:环境安全)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10、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二十五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目的:
针对有关公司产品发生重大异常或客户抱怨、或公司产品遭恶意破坏时及技监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等执法部门抽查本公司产品的信息反馈,采取紧急应变处理措施,并及时处理以降低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形象,避免由于时间延误而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2.范围:
2.1产品重大品质异常或违反法令规定,经或民间消费团体所提出,对公司之经营有重大影响者。
2.2技监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等国家监督执法部门抽查本公司产品的不合格信息反馈。
2.3消费者无理要求,依【客诉处理程序】无法结案,经判定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者。 2.4媒体的负面报导。
2.5公司产品遭恶意破坏之事件﹐与消费者发生的严重纠纷或中毒事件。
2.6 厂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员工工伤\\厂内食物中毒事件\\水灾\\火灾)
2.7 其它重大事件﹑产品批次性不良或意外事件并可能导致扩大之事件。 3.定义:无。
4.权责:
4.1紧急应变作业小组 :成员为总厂长、品保部﹑生产、储运、法务等功能之主管及相关部门之主管,并由总厂长指派一人为召集人,负责紧急应变处理作业之联系、协调、进度掌控及回收作业。
4.2发言人:由总厂长指定,负责于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讨论后,将决议事项于7日内向或民间消费者团体或媒体说明,或以专函回复。
4.3 储运部门:有重大异常之产品销售地点确定及产品隔离。 4.4品保部门: 负责不合格信息的接收﹑呈报﹔协助追查原因、提报改善建议、追踪确认改善之执行;及依公司【产品召回作业程序】执行回收作业。
4.5责任部门:负责追查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及确实执行。 5.内容 :
5.1 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或产品发生重大异常时,承办单位应详细了解状况,并汇总有关信息资料及相关部门之意见﹐报告给品保部。品保部应于4小时内呈报总厂长. 如属紧急情况则需召开“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商订处理措施。 5.2处理原则如下﹕
5.2.1产品重大异常之意外事件或遭人为恶意破坏时,于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提出检讨,确认处理办法,由发言人于7日内对外界说明回收处理作业,并开始执行。
5.2.2或民间消费者团体所提出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之信息时,有关部门应派人前往有关单位进行状况了解,交由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检讨,确认问题原因与处理办法,于7日内以专函回复。
5.2.3媒体的负面报导:应由发言人于24小时内,进一步联系负面报导之媒体单位,了解所报导内容及其原因,于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提出检讨,确认处理办法,并由发言人于7日内,向该媒体提出书面或口头说明。
5.2.4消费者无理要求,依【客诉处理程序】无法结案时,交由法务协助处理。
5.2.5国家监督执法部门抽查本公司产品或量规仪器的不合格信息反馈。若为产品抽查不合格,依集团【国家职能部门抽检应对作业办法】之规定处理;若为量规仪器不合格,则由品保部提出改善对策,呈总厂长核准后,以书面报告回报给相关国家执法部门。
5.2.6其它重大事件,由品保主管于4小时内呈报总厂长,视情况召开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确定处理办法,并由发言人向相关单位提出书面或口头说明。
5.3以上重大事件若总厂无法单独处理时,可请求总部给予资源支援及协助处理。
5.4以上重大事件发生之职责单位应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由品保主管负责措施有效性判定,呈总厂
长核准后,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部品保处,若为产品质量问题,则应补上所有相关记录。
5.5事件处理结案后,品保部将结案报告呈生产总处总处长或事业部总经理,
生产总处总处长或事业部总经理视实际情况向董事长报告处理经过或结果,予以结案。
5.6相关记录由相关单位依【记录控制程序】做好分类归档管理。
第二十六篇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文秘知识
1、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2、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 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食品批次查验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购入进口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 食品经营者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 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6、 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7、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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