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反“本质主义”并商榷“文学理论的批评化”_社会学论文十篇
质疑反“本质主义”并商榷“文学理论的批评化”_社会学论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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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反“本质主义”并商榷“文学理论的批评化”_社会学论文 第一篇
盖生
【作者简介】盖生,1956年生,吉林省白城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白城 137000)
【内容提要】针对文学理论界反本质主义的矫枉过正,本文从西方文化研究的现状、性质等考察,认为提倡以文化研究替代文学理论,不过是对西学理路的曲意奉和,并为当下的私语话、感官化写作寻求话语庇护。至于文学理论的批评化,其实是一种反本质主义的委婉言说,其结果,只能是理论纯度的降解和批评的文本化与独白化。文学理论只有在开放中坚守,在多元中自律,才能提高其外指性功能与有效性阐释。
【摘 要 题】探索与争鸣
【关 键 词】质疑/反本质主义/文学理论批评化
【 正 文】
当下,在文学理论界,反本质主义已成为一种时尚,有学者断言,“从整体看,我们的文艺学在解释90年代新的文化与文艺状态时依然显得十分无力”,“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中国文艺学的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本质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在本质论上,它不是假定事物具有一定的、可以变化的‘本质’,而是假定事物具有超历史的、永恒不变的普遍/绝对本质。表现在文艺学上,就是认为中外古今的文学都具有万古不变的本质。”(注:陶东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兼论文艺学的学科反思”,《浙江社会科学》20xx年第1期。)
文学理论怎么了,它真的病入膏肓,百无一用了吗?问题似乎没有那么悲观。事实上,大凡以本质主义指控文学理论,都不是从文学理论与文学创作的整体关系及实际状况中考察得出的结论,而大多是从欧美的后现代主义及解构主义理论的特定视阈指认出来的。
不可否认,欧美的后现代主义者反对二元对立模式,在试图消解和弥平本质/现象、中心/边缘、确定/不确定等两极性关系上,尤其在质疑传统理论中的某些偏执与霸权上,确有深刻之处。问题在于,解构之后怎么办,颠覆之后干什么?后现代主义者不屑、也似乎没有能力解答这些问题。因此,在欧美学界,专事拆解而无力建树的后现代主义已越来越显出颓势。解构主义作为一种思想武器,虽曾所向披靡,但历史毕竟还要发展,人毕竟还要继续在这个地球上生存,极而言之地批判固然痛快,也足够振聋发聩,但置传统理论于死地毕竟不应是目的本身,片面的深刻永远不能成为真正的思想依托,那种解构之后即宣么都“终结”了虽然省事,但终究是不负责任的。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全面、完整地看待事物。恩格斯指出:“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辩证法是唯一的最高度地适合于自然观的这一发展阶段的思维方法。”(注:《、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出版社1972版,第535页。)
可见,主义辩证法同样也反对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但反对的目的在于建构,在于使对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为中介”,甚至“亦此亦彼”,而不是一句“本质主义”就宣判了传统理论的死刑,其实这种简单化地反本质主义,恰恰也是一种本质主义。就是说,本质主义应该反对,这没有错。问题是现行的文学理论是否都是本质主义的,是不是一提到“本质”、“规律”、“价值”、“意义”就是本质主义,就大值得商榷了。如果那样的话,那么人类又要回到原始思维的混沌状态,一切以直觉、感性、经验为判断的依据了。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传统的包括现行的文学理论中的一些命题、概念及原理对当下发展中的文学现象确有力不从心、语焉不详甚至悖谬之处,这正是需要重新清理、厘定、修正的原因。所谓真理是一个过程,强调的就是每种学说、理论都是历史的,都处于不断的发展、建构、完善之中,终极真理并不存在,因此许多有责任感的学者都以开放的心态,发展的眼光,对包括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等极端化理论在内的一切理论,进行清理、选择、扬弃、吸纳,以之为思想资源和学理参照,来建构既有对传统、经典的继承,又力求解签、阐释、覆盖当下的新的文学理论,现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例如董学文等人的《文艺学当代形态论》,钱中文的《文学理论:走向交往对话的时代》,陆贵山的《宏观文艺学论纲》等,都在抵制本质化倾向的书写惯例方面有了较大的突破。这一切,所谓反本质主义者都视而不见,而把文学理论的未来,指向不确定的内爆了学科边界的文化研究,以此为所谓“后现代文艺学”(注:陶东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兼论文艺学的学科反思”,《浙江社会科学》20xx年第1期。)。只不过,有的学者委婉一点,认为“文艺学并不是基础学科,其原创点分散在文学、美学和哲学等之中”。有的虽坦率一些,但仍没放弃起码的文学规则,说“新世纪的文艺学正在快速地走向历史、走向社会,走向文化”,“要求文学必须重新审视原有的文学对象,越过传统的边界,关注媒介文学与视像文化,关注大众文学与大众流行文化,关注网络文学与网络文化,关注性别文化与时尚文化、身体文化,而文艺学则必须扩大它的研究范围,重新考虑并确定它的研究对象。”(注:“高扬新人文精神的旗帜——新世纪文艺学的走向”、“文艺学与人的全面发展”学术研讨会许明、金元浦发言摘要,载《社会科学报》20xx年3月7日第4版。)有的学者则明确指出,“要求文艺学走出书斋,大胆扩容,进行文化转向”(注:张进:“人论与文论的深度自觉和交互建构”,《社会科学》20xx年第2期。)。更为离谱的是,有的学者甚至要求文学理论要“改变关于‘文学’、‘艺术’的观念,大胆地把流行歌曲,,时装等吸纳到自己的研究中”,声称“至于它们是否属于文学艺术则大可不必急于下结论,许多在当时不被视作‘文学’的文本在日后获得认可的事例比比皆是。”为什么这些学者都不约而同地呼吁要文学理论走出“作茧自缚”的学科边界,转向文化研究呢?一位学者道出了其中原因:因为“西方的文化研究已替代了文学研究,‘、流行歌曲乃至随身听’等都已是西方文化研究的重要对象了。”(注:陶东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兼论文艺学的学科反思”,《浙江社会科学》20xx年第1期。)问题终于有了着落,原来坚守纯文学观念的文学理论所以被指控为“本质主义”,是因为与西方的文化理路相悖。令人费解的是,难道西方的思想就是绝对真理?西方的研究路径就是中国研究的金科玉律吗?这是否与这些学者所强调的文学理论研究的地方性、非普遍化相矛盾呢?
况且,从文学理论产生至今,虽然经历了无数次修正、变革甚至体制上的否定,但一些基本思想、核心命题等仍然保持相对稳定。就是说,只有在有所继承的前提下进行拆解和否定才有意义。文学理论中必然保留着某些相对恒定的思想元素和学理框架,无论时代、社会发生哪些变化,文学与社会生活的整体比照关系是不可改变的。既然如此,文学总有一些本质可认、规律可寻的,不是随便什么都可以进入文学领域,也不是随便什么理论都可以指认为文学理论的。可有的学者为证明文学及文学理论的不确定性,把中国古代的杂文学观念搬出来作为立论的依据,照此说来,原始社会还没有文学的观念呢,这样的立论还有什么学理可言?更有甚者,有的学者还把西方某些在特定语境中的极端性言论拿来当作佐证,例如,C.K.切基特顿说“火车时刻表也有文学用途”(注:陶东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兼论文艺学的学科反思”,《浙江社会科学》20xx年第1期。),难到火车时刻表真的就是文学作品吗?所有这一切,无非是要说明,既然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文学本身是一个似是而非,不确定的存在,那么文学理论是什么,包括什么又有何妨?
退一步讲,就算是文学理论已经失效,那么文化研究能否成为文学理论的替代物呢?据考察,关于文化研究,即便在欧美学界,至今仍是一个较含混、难以界定的领域,而且仍被正统学界尤其是学院派的经典学科所拒斥。从现行的文化研究理论及其操作规则看,文化研究比较注重研究现代人的日常生活,注重研究当代文化,尤其是大众文化,以及边缘文化和亚文化,注重与社会保持密切联系等(注:参见罗钢、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版,第17页。)。就是说,文化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大众文化,而大众文化则“特指现代都市化工业社会和商业消费社会的一种文化形态,这是一种带有商业色彩和技术运作特色的文化产品,其具体化是指由现代印刷技术和电子技术等媒介传播,承载,在大众消费社会流行的电影、电视、流行音乐、MTV、、畅销书、消闲报刊等。”(注:谭好哲、马龙潜主编:《文艺学前沿理论综论》,山东大学出版社20xx版,第282~283页。)当文化研究之风刚刚刮到中国学界的时候,许多学者曾对此持比较谨慎甚至警惕的态度。譬如1999年12月由首都师大主办的“文学理论和文化研究”研讨会上,有的学者对有些人一窝蜂地追赶“文化研究”表示担忧。有的学者则从不同语境着眼认为不能照搬西方文化研究的批判话语模式(注:见“文学理论和文化研究”研讨会综述,载《文艺争鸣》2000年第期。)。有趣的是,事隔两年,当时曾持谨慎态度的学者却大胆起来,一变而为以文化研究代替文学理论的热心倡导者。在我看来,不仅文化研究无法替代文学理论,甚至这种文化研究理论本身能否构成经典意义的理论都大成问题。因为大凡理论,至少要自成体系,即自我指涉、自我确证的逻辑展开和运动的能力,而且要有一定的外指性和学理性,即对所研究对象孕含的人文价值潜能的发现和判断。而文化研究很难做到这一点:文化研究既没有固定的研究对象,也没有确定的学科边界,它从不以人性的提升及精神维度的充盈为旨归,这也许恰恰是作为后现代主义文化表征所刻意消解的。文化研究拒绝学科归属,也反对体系化叙述,它一旦具有了某种体系化叙述的能力,形成准学科的诸如后殖义、新历史主义等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现代性”话语质疑_社会学论文 第二篇
【 作 者】袁国兴
【作者简介】袁国兴 通讯地址:吉林大学文学院 邮编:130021
【摘 要 题】文学的全球化与现代性
【 正 文】
一、文学现代性话语的历史负担
当代中国没有哪一种话语能比“现代性”更具有影响力与诱惑力;现代文学研究由于其“出身”和人们所赋予的“责任”,都使它必然首当其冲地闯入这一领地。问题也恰恰由此产生。现代性、文学性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有许多看似不言自明的理论预设,实在还有不少中间环节、言说过程甚至理论前提需要进一步探讨。
人世生活里,有不少观念意识的流行,不是由于它自身的圆满无缺而被普遍接受,而是由于不断被人重复,淡化了人们的思维触角所致。因此有时我们需要回顾历史。
1951年王瑶先生出版了影响中国现代文学学科的奠基之作《中国新文学史稿》,几乎与其同时问世的另外几种现代文学史著作,比如张毕来的《新文学史纲》,刘绶松的《中国新文学史初稿》等,也都不约而同地使用了‘新文学’的概念指称“现代文学”。应该说他们为自己著作的命名与其著作的文本内容做到了表里如一,白话文、新样式的文学是他们关注的对象,其他体裁和样式的文学不在此列,以此排除了作品选择上的矛盾,达到了理论和形式上的内在统一。可是,1958年前后,在举国一片“大跃进”的呼声中,情况发生了悄悄的变化,多种集体编著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著作问世,基本内容虽然还是那些,称谓却发生了改变。其实“中国现代文学”这一语词并不在这时才出现于现代汉语文库,钱基博1933年就出版了他的《现代中国文学史》,1944年任访秋出版了《中国现代文学史》,连名字都与后来的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二者都从晚清末年的文学讲起,大致到著作出版的年代为止。这样,同样是称“中国现代文学”,具体意念却有了些许差别:一个秉承了“新”文学体系,一个显露的是时代与时间的观念。然而,既然同称“现代”,其中就有某种可以同称的理由,一种为人的意识难以觉察的意向在悄悄地发生着作用。
当文学史领域盛行“新”文学时,人们着重的是一种文学素质,“现代”文学虽然也必然看重文学“素质”,可是“新”文学意向清晰,“现代”文学却复杂得多。最浅近的事实是,当人们从某种需要出发去论述现代文学发展时,还要特别强调“我们所说的现代文学,不仅是指时代的文学,还是指一种文学的特质”;也就是说人们下意识地认同了现代文学的某种时代性。如果这仅仅是称谓上带来的不便,还可另当别论,重要的是这种“混淆”和“误用”有时还是人们的一种潜在追求。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的历史性演变,在事实上印证了这一点。当我们翻开历史,现代文学研究的每一“新”拓展都或多或少与打开“新文学”的视界有关,从对“民族主义”作家老舍、曹禺的解冻,到张爱玲、张恨水市民文学的肯定,哪一个能离开“思想”的解放,能离开对“新文学”观念的更宽泛理解?这就促使我们不能不回过头来思索,现代新文学研究到底发生了什么。
人们似乎已经发现了现代性问题给我们带来的多种难题,世俗现代性与审美现代性问题的提出,向着解决这些难题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我们看到,更多之时,审美现代性的提出没有被人当作理论的出发点,而是当作了化解现实困难的实用性工具。在现代文学领域,审美现代性被用作了充填以往不被认可的另类文学的框架,这本身就是一个误解。因为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解决不了“两种现代性”给我们带来的麻烦。在一个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在一个具体作家、具体作品中,“世俗的”和“审美的”现代性是如何获得同时表现的?一方面我们说,“‘现代性’是指从文艺复兴、特别是自启蒙运动以来的西方历史和文化。其特征就是‘勇敢地使用自己的理智’来评判一切”(注:佘碧平:《现代性的意义与局限》第2页、20页,上海三联书店,2000。)。这无疑是世俗现代性所指。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这样的“现代性已经或即将终结……理性、自由和正义不再是可以实现的理想目标,而是批判和超越本身”(注:佘碧平:《现代性的意义与局限》第2页、20页,上海三联书店,2000。)。“所以现代主义的艺术家无法接受俗世的时间进步观念,而想出种种方法打破这种直接前进的时间秩序,从波特莱尔的《恶之花》到乔艾斯的《尤里西斯》皆是如此。”(注:李欧梵:《现代性的追求》第149页,三联书店,2000。)这又是审美现代性的范本了。在当代中国的现代性文学话题讨论中,有两种声音:一种声音主张,现代性表现为理性与进步;一种声音主张,现代性的载体是现代派——反理性。二者的共同言说基础是:最新的、最时髦的,也是最好的。所谓世俗现代性与审美现代性只是在于把什么视为是最“现代”的,没人敢对“现代”本身发生怀疑。本来在中国这样的判断不会发生任何分歧,最大的威胁倒是来自于西方。“现代”与“后现代”,哪一种文学是最新、最好的?世俗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的提出,含有为“既定方针”寻找理论根据的企图,全部的可能只在于怎么样能将纷纭的文学现实套进现代性框架中来。然而,只要人们认为只有一种文学是现代的,其他都不具备这样的素质;那么,最终将没有一种文学可以成为现代的。正像有的学者指出的,要求文学意识与当下时态的社会意识相一致,“这一思想不仅发生在我们这一时代,被我们作为精神的旗帜高举着,同时也发生于过去的时代,被过去的人们高举过”(注:刘锋杰:《何谓20世纪中国文学的现代性》,《现代性与中国文学》第156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比如唐朝成熟和风行的格律诗被称为‘今体诗’或‘近体诗’,在当时是以其现代性与‘古体诗’相区分的”(注:杨义:《关于中国文学现代性的世纪反省》,《现代性与中国文学》第195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性可以作这样的解释:传统在于守成,现代在于创新;传统偏向封闭,现代偏向开放;传统维护规则,现代超越界限;传统寻求平衡,现代趋向极端……现代性不是时间概念,而是精神倾向的概念,它在某一时期被人们使用,并不限定地只属于这一时期的人们”(注:刘锋杰:《何谓20世纪中国文学的现代性》,《现代性与中国文学》第156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这样一来,任何时代都有了其当下的现代性,现代性意念便与我们过去常用的时代性意念等同了,为什么还要为一个并不解决什么实质性问题的概念争论不休呢?人们一厢情愿地为具有不同素质的文学争正统地位,其结果不过是在证明自己的“现代”意识是特殊的眼镜视相,而不是“大一统”的现代化蓝图。
让我们再一次回到历史。钱基博、任访秋的“现代”包容的是历史和时代内涵,撰著“新文学史”的王瑶后来也认为,“‘现代’既然是一种历史性的时代概念,它最主要的内涵就是时代精神”(注:王瑶:《中国现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史及〈野草〉〈故事新编〉的争鸣》,知识出版社,1990。)。事实上,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的发展中,从“新文学”到现代文学,从新主义的固守到“20世纪中国文学”的倡导,从一般理论问题的探讨到具体作家作品的研究,我们正一步步从某种制约文学研究的观念意识中解脱出来;从意识走向情感,从思想走向文学,“现代性”文学意念本身也是在这一理论背景下提出来的。那么我们为什么反过来还要固守原来的正宗意识,把我们在文学中发现的(其实是人们当下意识需要的)承载了某些“意识”的文学算作现代文学,把其他的我们一时还发现不了对我们有什么直接意义的那部分文学排除于现代文学之外;这与我们过去曾经经历过的那段历史时期统治文学研究的倾向在形式逻辑上到底有多少区别?在文学中,形象大于思想,形式大于理念。文学中的各类“性”最终都会时过境迁,有永久生命力的还是可被欣赏的文本自身。这恐怕就是王瑶先生从“新”文学研究起步,最终认同了“历史性的时代概念”的原因吧。
二、文学现代性判断的立场和局限
尽管对什么是现代性,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仔细却发现现代性话语中有一点是大家公认的:现代性是一种素质,一种价值,一种主体意识。它依赖于言说者的主体判断。“所谓现代性(modernity),就是社会在现代化过程中,在社会各个领域所出现的与现代化相适应的属性”(注:逄增玉:《现代性与中国现代文学的几个基本问题》,《现代性与中国文学》第210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显然这种属性依赖于主体的认识与判断。“‘现代’指的是‘文学的一种作用’,传达了理性、人文精神、进步以及西方文明”(注:王德威:《被压抑的现代性》,《批评空间的开创》第120页,东方出版中心,1998。)。所谓“理性”、“人文精神”、“进步”“西方文明”哪一个不是形而上的价值认定?“人们认可了现代性是对文学作品的一种价值认定,可是任何价值认定都与认定者当下需要和认识相关,社会形态各异,社群需要不一,我们用什么去保证对现代性认识的一致和标准的权威性呢?现代性意念依赖于主体的认同隐藏着一个深刻的矛盾:“得到的并不需要,需要的却没有得到。”如果我们承认“现代性”是我们的迫切需要,那恰恰说明它的“缺少”,一旦充分具有,便会有另外的一种“现代性”取代我们当前的现代性。有的学者已经敏锐地指出了,“‘现代性’永远是在向人类提问:我们‘现在’应该怎样才能做得更好呢?在此意义上,‘现代性’具有‘解构’和‘重建’的双重取向。它注重的是‘当前’,对过去的批判态度,以新知识和新发现构筑更美好的未来”(注:佘碧平:《现代性的意义与局限》第2页、20页,上海三联书店,2000。)。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我们不是一直在追求和演绎着这样一种逻辑吗?如果说在人类的宿命性悲哀中永远避免不了以今日之是觉昨日之非,现代性追求似乎永远实现不了。
如果说,从当下的实际需要出发,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和企图,对“现代性”的追求虽然难于做到理论的圆满和统一,但毕竟还有一定合理性;那么对这一话题的进一步质疑还在于:所谓的现代性不是一
文论话语“模糊好”质疑_社会学论文 第三篇
一、季老高抬“模糊”语
为尽量避免曲解季老言论, 兹详引季羡林先生有关论述如下:
1996年5月16日, 吴江蓝受《中外文化与文论》编辑部委托采访季羡林先生, 请季老谈了对文艺理论学科建设的看法, 季老为此特地准备了发言提纲。访谈内容后来以“文艺理论建设应改弦更张”为题, 发表于《中外文化与文论》第2期(1996年10月)。季老认为:“西方的思维方式是一分为二, 的, 中国是合二为一, 是综合的”(第2页);“西方思维特点是整体观念不强, 是解剖性的”;“我认为, 中国的语言好就好在模糊”(第3页);“不能学西方给每个概念下定义。为每个慨念下定义是西方的玩意儿”, “‘风骨’是什么?用西方任何科学术语都说不清”(第4页);“现在外国流行模糊学……和模糊学相关的是混沌论”(第6页),“混沌论等等的兴起, 我觉得是西方思想向东方靠拢的朕兆”(第7页)。
《文学评论》1996年第6期发表了季羡林《门外中外文论絮语》一文, 对上述论点作了进一步补充、发挥。他说:“西方主, 想把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搞个清清楚楚, 泾渭分明。但是, 根据一般人的经验来看, 宇宙间绝对清清楚楚、泾渭分明的是没有的”, “(西方模糊思维)同东方的综合的思维方式却不谋而合”(第128页);“中国这些话语(指“羚羊挂角”等词语——引者), 表面看起来似乎很笼统, 很不确切……我现在却认为, 妙就妙就模糊上。模糊能给人以整体概念和整体印象。这样以来, 每个读者都有发挥自己想象能力和审美能力完全的自由”(第129页)。
以上, 就是季老关于文论“模糊性”的基本论点。其实, 以“模糊”与“精确”区分中西文化, 也并非季老独家发明。在这之前, 金克木先生就有简明扼要的概括:“外国喜确切, 中国重模糊”〔1〕。只是季老有更充分的发挥罢了。但不管怎样, 此类主张, 不能不引发严肃的学术思考与质疑。
二、中西思维并非简单二元对立
季老的中西思维与“综合”二元对立说, 是其“文论模糊好”论的理论根基。因此, 我们的辨析就从这里开始。
西方确有传统。但这种传统主要是在近代发展起来的。在古希腊时期, 还是朴素整体思维占据主要地位。德谟克利特《宇宙论大系统》一书, 就专论整体。他还提出了“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的论断〔2〕。到康德、黑格尔, 已有对整体思维的强调。到19世纪中后期, 则出现了注重事物联系与整体的主义唯物辩证法。你总不好说它是“整体观点不强”的思维吧?在哲学大发展的20世纪, 又诞生了“系统论”。以上, 均是众所周知的哲学史常识。怎好讲西方只是“一分为二”的思维呢?
中国是有整体综合传统。“五行”、“八卦”和中医, 就都是整体思维表现形式。但中国也不乏传统。古代文化对“阴”、“阳”两元素的, 可谓已臻极致。所谓“物生有贰”(《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所谓“明于天人之分”(《荀子·天论》), 不都是思维吗?而古代文化的许多重要命题, 诸如“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上》), “有无之相生也, 难易之相成也”(《老子》第二章), “究天地之际, 通古今之变”(司马迁《报任安书》), 不都是与“综合”的有机结合吗?以文论而言, 《文心雕龙》之“囿别区分”、“割情析采”就是, 而“擘肌分理, 唯务折衷”(《序志》)则是与综合的统一。又怎好说中国思维只是“合二而一”的“综合”呢?
以上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了恩格斯的如下论断: 与综合, “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3〕。任何民族都不可能只是单一的或综合。我们的任务, 也许是辨析中西、综合及二者结合的细微差别, 及其各自的利弊得失。不过这已超出了本文论证范围。
在季老眼里, “模糊”似乎也是中国的国粹。而实际不然。被季老引为同道的“模糊语言学”专家伍铁平指出:“科学意义上的模糊性是人类思维的共同特点, 而不是什么区别东方人和西方人的特点”〔4〕。这话简直就象是针对金、季二老而发。季老所说的那种直觉感悟式的“模糊”思维特征, 也决非中国独家之秘。正如有人所指出的, 作为“对显现实际对象的瞬问把握”, “一种精确的直觉”的“领悟”, 在古希腊以来的西方文化中也一直存在〔5〕。
同样, 中国文化也自古存在追求“精确”的倾向, 而并非一味地“模糊”, 学术语言尤为突出。汉末的刘劭, 就以其“推步详密”、“分数精比”〔6〕为时人称道。中国文化大典《四库全书》的收录标准之一, 即“率以考证精核、辨论明确为主”(《凡例》)。极富中国特色的乾嘉学术, 也追求“其所辨正, 皆确乎不可易”〔7〕, 并谓“如桑门以‘不立文字’为最上乘者, 非吾儒之学也”〔8〕。在在均是追求精确, 毫无“模糊”踪影。连敏锐的西方学者也能感受到此点。英国著名科技史专家李约瑟就曾指出:“在中国人过去的时代精神中, 显然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人们去发现那些符合于最严格的考据原则、精确性和逻辑推理知识”〔9〕。怎能说中国语言“妙就妙在模糊”呢?
总之, 把中西思维方式区别简单归结为与“综合”、“精确”与“模糊”的二元对立, 不符合基本历史事实。此外, “综合”是相对而言, 而季老所谓“模糊”是相对“精确”而言, 二者并无内在联系。所以, 不管怎样, “综合”论都不能充当“模糊”说的理论依据。
三、这“模糊”不是那“模糊”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 高抬中国“模糊性”的季老, 却不时向西方“模糊学”、“混沌论”寻求支持, 当然, 他称之为“西方思想向东方靠拢的朕兆”。然而, 此“模糊”是否彼“模糊”呢?
也许是季老讨厌“学西方给每个概念下定义”罢, 他从未对“模糊”一词作明确逻辑界定。我们只能联系其上下文推知, 他有时将其理解为不那么“清清楚楚, 泾渭分明”、“不太精确”、“不太明确”, 有时又理解为可以“发挥想象”的含蓄性。这都是中文里的日常义, 而并非特定的学科义。但西方“模糊学”中的“模糊”是否也是此义呢?回答是否定的。
现代“模糊学”是西方文化的产物。从认识论角度说, “模糊性就是人们认识中关于对象边界和性态的不确定性”〔10〕,而并非泛指意义“不明确”。“模糊学”首先是从精密科学数学兴起的。所谓“模糊数学”, 就是“运用精确的数学方法来刻划和处理对象的模糊特征”〔11〕, 而“模糊命题的真值运算, 实际上就是隶属函数的运算”〔12〕。因而模糊数学是一点也不“模糊”的。而“对于混沌系统而言, 动力学定律必须在概率层次上进行表述”〔13〕。所以, “混沌学”也属精密学科, 并非“不明确”。至于方兴未艾的“模糊语言学”, 则是主要研究词义的“模糊性”, 也即“词义的外延适用界限的不确定性”〔14〕。但词义的中心部分也即内涵, 还是确定的。由上可知, 西方“模糊学”、“混沌论”中的“模糊”, 其含义实与季老的理解大相径庭。
模糊语言学的研究指出, 模糊语主要存在于日常自然语言中, 多存在于表示时空范围和事物性状的词语之中。有人说:“表示词的模糊集所在论域基本上是数量尺度”〔15〕。因而,“ 可以用模糊限制词来检验模糊性。任何可以和这类限制词结合的均属模糊类型”, 而“被修饰的词可以用程度来表现”〔16〕, 如“较大”、“很大”、“极大”等。显而易见, 季老文中所列文论“模糊”语, 均不属此类。
四、文学语言并非只有“模糊”妙
季老认为, 文学语言“妙就妙在模糊”。他以“鸡声茅店月, 人迹板桥霜”、“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等诗句为例, 说明“这种模糊的语言给人以想象的绝对自由, 各人根据自己的经历进行想象”〔17〕。且不说前句的句法在汉语中也很少见, 即使承认它是中文特色, 也不过是一种“含蓄”的技法和风格。这些词语本身的含义一点也不“模糊”, “模糊”的只是其言外之意。它虽然能给人以想象的自由, 却又不是“绝对”的。因为除了要受鉴赏者经历制约外, 还要受所掌握作品背景知识的制约。而如果过度“模糊”, 则会构成欣赏障碍, 如白居易那首《花非花》, 以及某些当代朦胧诗。因此, 不可过分夸大“模糊”话语的作用。
还应看到, 文学语言的这种“模糊”(含蓄)表达方式即有可取, 也不应是、不可能是唯一最佳表达方式。确如梁启超所说:“向来写情感的, 多半是以含蓄蕴借为原则, 像那弹琴的弦外之音, 像吃橄榄的那点回甘味儿, 是我们中国文学家所最乐道”。但他接着又指出:“但是, 有一类的情感, 是要忽然奔进一泻无余的, 我们可以给这类文学起一个名, 叫做‘奔进的表情法’……在这种时侯, 含蓄蕴借, 是一点用不着”。他还以《诗经》之
谁出售商品阅听人_社会学论文 第四篇
研究这一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进入,其一为以商品阅听人和阅听人阅听状况调查为焦点进行研究,其二为以阅听人所享受/花费的休闲/工作时间为焦点展开探讨。
当代社会传播媒体的运作,在经济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国家支持的公共,如英国,它主要采取强制征收公共电视执照费的方式。另一种则主要依赖的收入,这种方式已日益成为当代传媒的基本生存方式。
美国理论家斯梅塞从商品经济角度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认为,在后工业社会的条件下,阅听人实际上已成为一种商品,大众媒介其实就是这种商品的生产者(卖方),而商则是其商品阅听人的买主。他指出,由所支撑的大众传播,其商品形式已成为信息/娱乐工业的支配形式。由商支持媒介的组织化形式,现在已遍及世界,而媒介也越来越依赖商,不仅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而且电影、戏剧、音乐与表演亦无不如此。斯梅塞在这种组织形式时,特别关注媒介的外显功能(传播信息)和媒介的经济结构之间的矛盾。斯梅塞认为问题出在商品上,也就是说,媒介是在向商兜售一种商品。这是一种什么商品呢?从传统的观点看,商从媒介买下的是空间,他利用此空间(时间)向观众推销产品。至于此举是告知大众还是迫使大众接受消费主义,这要看研究者从何种理论立场出发。从媒介方面来说,贩卖空间是媒介公司的主要收入,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由订户得来的收入/利润微乎其微。那么,按照传统的交换法则,任何电视与报纸的空间都应该在价格上相同才对,但实际上各种不同空间的价格相去天壤。即使是同一天同一张报纸如《》,其第二版和第六版也价格迥异。我国电视台费与一般省市电视台的费差距之巨,令人咋舌,而所谓"黄金时段"与其它时段的价格之比,亦不 天壤。为什么此一空间比另一空间价格多出如许?明眼人一目了然:不同空间吸引阅听人的程度不同所致。但斯梅塞在这一传统答案的后面发现了媒介背后的文化商品和商品阅听人。
在斯梅塞看来,由/商支持的媒体把喜剧、音乐、游戏、娱乐、表演,甚至新闻、宣传都看作是媒体的"免费的午餐",其目的就是尽一切力量把观众钓到电视机前,而电视机前即是观众/生产者为其生产商品/利润的场所。正因为如此,才要调查公司去调查观众收视率,然后媒介公司再把观众打包卖给商。这时,一个真正的商品----阅听人的看/听出现了。这才能解释媒体空间的价格差异,商和媒介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收视率调查公司存在的原因。斯梅塞从经济基础来定位媒介工业,他干脆认为,从总体看,阅听人不过是商和媒介公司的劳工而已。的确,娱乐工业若没有获得实际利益,怎么会为阅听人提供免费的午餐?所以,当阅听人兴高采烈地享用"美味佳肴"时,他实际上是在做苦工,他不仅在消磨时光,也是在以一种相当确定的方式付出自己的精力和时间:他全神贯注地参与节目,实际上做了商所支持的媒介公司的社会化背景。他所做的,正如同把时间耗费在无报酬劳动中的工人所为。他在替消费品的生产者执行市场功能,并进行生产与复制劳动力的工作。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的时间实际上都已变成工时。阅听人的这种无报酬的劳动为和大众传播工业的口袋赚来了千百万银两。斯梅塞论道:
工人下班后的时间,除了睡觉外,都得随垄断资本主义的消费业和服务业所施加的压力。个人的、家庭的与其他社会交往的需要都必须放到产品和行销的脉络中来处理。在不断承受这些几近泛滥的压力下,使得个人与家庭的任务基本上成为一种"拷贝"。当阅听人置身其间,形成了他心理的采购单,并把收入花掉时,商就从阅听人工作中获取利益。
显然,这是一个有乖常理的反向思维:只要把意欲灌输的目标、信念安销售对象之中,就可以不付薪水而让他们工作。结果,斯梅塞的观点在西方媒介研究中引起了一场轩然。人们纷纷群起而。一些主张纯粹批判的西方学院派理论家批评斯梅塞为庸俗唯物论。但也有许多学者如雷蒙德·威廉斯的学生等则与斯梅塞所见趋同。
其实,对于阅听人的研究早已开始。传统的阅听人研究分为学院派和商业调查公司。学院派一般是将大众关注的问题、趋向、私人行为与媒介使用缘由综合起来进行研究;商业调查公司则依其调查结果而进行分类,如调查、人口统计资料调查、品牌信任度调查、收视率调查等。典型的测量方法不外量化的社会科学研究方式(问卷、实验、准实验设计),有些则采取当代心理学、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所发展出来的中型理论作为阐释的理论框架。总之,学院派研究与商业调查都集中于态度、信息积累、获得特定行为的预存立场,以及对可欲行为的筹划与塑造。依照传统观点,商业调查与学院派研究都假定阅听人是一种自然的现象,由各种人口统计类目组成。这种阅听人会自行分身,分属不同的团体,倾向于不同的媒体、版面,以至特定节目。研究者的任务就是找出谁为了什么原因而选择了何者。
遵从何种理论框架(范式),采用何种运作方式,这对于阅听人研究或调查是极为重要的。如果我们采取传统的主客两分的认识论理论范式,便认定阅听人是客观发生的现象,而在此现象的背后,存在着决定此现象的本质。依照这种传统的客观方式,测量阅听人就与测量一座山、一棵树完全一样。如果是测量山或者树,测量报告就必受山、树本身的限制,不管你的结论是为"山(树)学期刊"做的还是为木材公司所做,资料都是完全一样的。对那些客观论者来说,观众就在那儿,好比山在水边耸立,树在野地里生长一样。研究者只要学会测量规则就可以出师,开始测量阅听人。只要依照规则去做,就能保证得到可靠的数据,学院研究或商业调查公司也无法打破成规。从这个角度讲,学院派研究与调查公司没有太大区别,因为各方都想掌握最可靠的阅听人信息资料。但是,学院派研究着眼于整体的阅听人状况研究,而不是仅仅关注作为商品的阅听人。比如通过媒体了解研究当下的普遍意愿,时尚趋向,公众,社会评价等等。调查公司则更"庸俗",更具商业眼光。斯梅塞道:
商怎样确定他为收买阅听人所耗费的资财将得到什么样的回报?这只能靠意识工业中的次工业部门居中审定。尼尔森以及许多专门评估阅听人商品的公司所从事的工作,正是计算读者群的多寡、判断其社会经济特质。
其实,这种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和调查已不同于传统的主客两分、视阅听人为客观物的机械论观念,它要解决主体----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它所寻找的,不是传统观念中的客观真理,而是寻求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主体间性",或者阅听共同体(观众群)与阅听共同体之间的某种共同约定共同认可的东西。此中,1.调查研究的意图和目的规定着调查研究的方向乃至方法。2.调查研究的思维结构与前理解构成影响乃至规定着调查研究的结果。3.事物自身的"多义共生"性质,规定了调查与研究是对事物的多种意蕴的一种依据当下社会语境的选择和创制。4.新的媒体运作方式,又产生出居间运作的环节与机构,而研究所与媒介调查公司不同的目和意图进行运作。学院派的研究所更具宏观的社会"整体"意识,考虑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而媒介调查公司则更多遵循商业目的,服务于"客户"的调查要求。
那么,一般阅听人与商品阅听人是否是一回事呢?斯梅塞认为二者大有差异。他注意到,意识工业的次部门系由许多公司或调查行组成,生产出的阅听人调查报告卖给商或媒介公司以及相关单位。如果坚持自然阅听人的前提,它就无法进一步收视率的封闭市场。斯梅塞则发现收视率多寡与阅听人群体的组成成分及其不同需求休戚相关。易言之,阅听人包含一般阅听人和商品阅听人,媒体能够打包的只是其中的商品阅听人。而正是商对收视率的长期而连续的需要----对商品阅听人的高价购买,迫使一大堆调查公司相互竞争,竞相提高收视率的精确性、可靠性和时效性。这样,收视率就成为联结商与媒介的重要市场要素。它不仅仅是一种资料报告,也是媒体为自己的各个时段估价的基本依据,是商付费以购买商品阅听人的依据。毫无疑问,做买卖,卖者总想多赚,买者总想少出,谁的观众多谁的卖价就高。媒体和商之间必然存在着利益冲突,这就产生了一个缓冲的空间,需要通过收视率公司所选择的调查技术来居间处理。采用不同的技术,可能有不同的收视率结果,或高估或低估,对媒体和商各有不同的意义。
任何一种调查技术都有误差,因而,技术的选择就变得相当重要。在对对手的策略、商与媒体的大小以及网络媒体之间的竞争进行慎重评估之后,收视率公司谨慎选择其调查技术,苦心孤诣,以确立自己在市场上的安身立命之所。一个公司要想生存,想占据获利最大的市场位置----为媒体节目生产全国性的收视人口,则其策略性定位便相当重要。这就需要一种买卖双方都认为有权威的单一标准,才能成为例行规范,才能由众多的员工来操作,以降低办事成本,提高效率。在全国收视率市场中,例行规范只需要一套收视率,虽然市场上有很多公司从事阅听人调查或研究,原则上讲,只有一定会独占全国收视率调查市场。工业标准连贯性的需求,使得收视率市场趋向于独占。而欲拔头筹,你的调查技术与调查结果就须被公认为是最合理最公正的。如果有人欲向收视率调查的垄断者发起挑战,他就必须在调查技术的选择和改进上大作文章,这样才能在媒体(网络)对手之间、媒体与商的不同需求之间游刃
2022年寒假社会调查实践论文 第五篇
调查地点:十堰市郧西县观音镇天河口中心(完全)小学
调查单位: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计算机系07级科学与技术本科班
调查人: 汪明
调查时间:20xx-1-26—20xx-2-6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0%,农村小学教育的发展对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也是提出的建设新型新农村题中的应有之义。党的报告把教育放到了一个非常突出的位置,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任何一个缺乏知识的人、民族、国家,都将被二十一世纪所淘汰。要实现飞跃式的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教育摆在现代化建设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解决农村发展重要之本在于改善农村的基础教育。 特别是党、提出建设“新农村”口号后,农村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据我所知,现在的农村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的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是,农村的基础教育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整体水平离提出得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村小学教育的现状,我在假期、对我所在乡镇的农村小学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或许有些以点带面,但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我还专门走访了当地的教委,并上网了解了一下全国的总体形势。本篇论文的主要得目的是:分析造成农村基础教育现状的原因,并探讨解决方法。
一、农村小学教育状况概述
客观地讲,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尤其在基础教育方面,根据门提供的数字,近十多年来,全国90%以上人口所在地区基本上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了青壮年文盲,农村教育的结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视为普及教育的典范;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也有了明显增加“和把农村教育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农村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取得重大突破。xx年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作出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重大决策。xx年,率先对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了免收学杂费的政策,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xx年年进一步扩展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惠及约1.5亿农村学生,农民教育负担明显减轻,仅免除学杂费一项,西部地区平均每年每个小学生家庭减负140元、初中生家庭减负180元。农民群众高兴地说:“种田不纳税,上学不缴费,农民得实惠,和谐好社会。”
但是在当地,农村小学普遍资金投入不足,教舍简陋、设施缺乏。学校周转的资金少。农村小学与城镇小学存在在明显的差距。例如,农村小学不能有效地开展利于少年儿童的活动,还有就是城镇小学都开始给学生们教授一些简单的英语课程。而农村小学的学生还不知道有这门课程,更不用说什么了解国外的一些东西了。
二、农村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由于地区相对偏远和农村小学教师工资较低,使得当地学校的师资力量十分薄弱。以及农村学校很低还常拖欠的收入,农村学校老、中、青教师比例严重失调;教师队伍后继乏人的显现相当严重。交通的不发达,使得农村学校与外界环境的隔绝,让农村教育滞留在起步几乎为零的起跑线上。出现了一个没有创意,陷入只看分数,以“分数一统天下”的教育恶性循环中。交通闭塞,资金不到位,农村教师如“井底之蛙”,用老一套的教育理念、方式和方法去教育要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下一代,与日益发展的社会严重脱节。
还有当地学校任教的老师大多是民办教师。他们的学历大都是初中到高中水平。而且没有经过正规的师范教育。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一所学校连一名大专生都没有。这是我没有意料到的事。真是可悲啊!我为当地得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发生了疑问。
三、农村信息相对闭塞,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比较严重
这些落后思想都制约了农村的发展。重男轻女等封建、迷信观念让农村小学教育“读书无用”、“性别歧视”等怪现象盛行。在农村小学教育中,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瓦解那些不良习惯、不良风气、让农民从思想上重视教育,消除重男轻女思想等任务相当繁重,改变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观念任重而道远。
四、农村小学的现代化信息建设为零
在我所走访的几所农村小学里,没有一所学校有一节信息课(这里的原因多多)。使得学生无法晓知外界的事情。而有的学校只有一台电脑,但是还是空闲地放在那里,不能有效得利用。这样以来就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现代化信息建设的步伐。从而加大了城乡教育水平的差距,也就抑制了农村的发展。使得新农村的建设更加艰巨。
五、农村小学教育为适应发展采取的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1、对农村教育资金的大笔投入。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卫生和生活条件,建设和谐、生态校园,、财政部、农业部决定在xx年部分省份“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xx年年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工程”试点。这是一件好事。我希望当地有关部门按照党的精神,结实地搞好农村基础教育。加大投入,使得农村小学的教育更好地发展。
2、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是发展农村教育的头等大事。我建议采取措施:一是开展“送教下乡”“支边”等活动,达到城乡教师间的互相交流。二是多培养农村骨干教师,开展农村教师“名师工程”,调动农村教师工作热情,用先进典型带动一大片。三是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新教材培训” 、“专家讲座”、“名师讲座”等。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参与一些教师团体,如“青年教师协会”、“作家协会”、“书法协会”等。四是辞退一些不合格的民办教师,引进一批大学生到乡村小学支教。五是学校内部把教改科研活动真正搞起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自己的课题”。六是督促农村学校认真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杜绝那些应付检查的作假手段和。
农村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农村基础教育水平的低下是导致人口整体素质低下的重要原因。影响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的因素很多,我们全社会要积极地响应党、的号召,为建设新农村的基础教育做一点自己的贡献只要我们肯付出一点点爱心,我想我们的国家将会发展强大。的建设需要高素质的人才,也只有加强我国的基础教育的投入和建设,才能更好地去建设新农村。
论宪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_法律论文 第六篇
(上海大学法学院20xx级研究生 陈颖辉)
内容摘要 传统观点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的法,无疑集中体现了法所具有的阶级性与社会性,而作为在经过对传统观点的反思之后,对宪法的阶级性的传统观念提出问题与挑战。在充分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真实内涵的基础上,对二者的关系进行阐述,从中揭示二者概念与关系的根本意义所在。
关键词 阶级性 社会性 共有性
在经过一段时期,有关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不同观点的激烈交锋后。目前,法学界对此问题却避而不谈,似乎各学者对此问题已达成共识。作者姑且把共识称为传统权威观念。作者认为,对此问题,不是没有讨论的必要,而是需要提出更多的问题,并予以澄清和解决。
一 对宪法阶级性观念提出的挑战
对于宪法概念的界定,有着不同的表述,诸如,“宪法是国家 的根本,是制度的法律化,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宪法是确认制度,表现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根本。”等等。从中,不难看出中国学者对宪法阶级属性的高度重视,把其视为宪法的内涵及本质必要且重要的要素之一。其根源于在《社会革命党人怎样总结革命,革命又怎样给社会革命党人作了总结》一文中那句名言,新版的〈〈全集〉〉已将该句话改译为:“宪制的实质在于和国家的一切基本法律和关于选举代表机关的选举权以及代表机关的权限等等的法律,都体现了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的实质对比关系。”权威的主义法学认为,统治者个人的权力的基础就是他们的生活条件,这些条件是作为许多个人共同的生活条件。这些条件是作为许多个人共同的条件发展起来的,为了维护这些条件,他们作为统治者,与其他个人相对立,而同时却主张这些条件对所有人都有效。他们共同利益所决定的这种意志的表现,即是法律。而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无疑也是阶级性的集中的体现。宪法的阶级性也就是国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生活条件用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使社会上所有人都一体遵行的属性。作者对此观点并不否认,但主义提出法的阶级性又其自身存在的社会背景与理论前提。经典理论学者把其注意力集中在阶级性对立十分明显的阶级社会。因此,法的阶级性也必然很明显,作者并不否认该理论的相对真理性,也正是由于真理的相对性,才激发我们不断地对该理论进行反思,以期丰富,完善法的阶级性理论以及宪法的阶级性理论。
(一) 从逻辑结构上
我国大部分学者认为,宪法的阶级性其逻辑起点是建立在法的阶级性之上的。按照传统权威观念,法具有当然的阶级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必然也具有阶级性。作者对三段论的逻辑推理过程并无疑义,但对法具有当然的阶级属性这一前提条件,还有值得讨论之处:主义经典理论学者认为,法产生于阶级社会,即奴隶社会,有了阶级对立才有体现统治阶级意义的法的出现。但法的产生上一个渐进的过程,必然有其萌芽,酝酿,及条件储备过程。他不可能是在某一点上激变而成,而是法的要素不断积累以至形成完整的所谓的法的概念。在原始社会末期,即父系氏族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氏族的逐渐瓦解,私有制的逐渐形成,习惯法也由此产生,但此时的社会却不存在阶级对立,甚至连阶级还未产生。因此,法具有阶级性这一命题,并不具有当然性和准确性,而由此建立的宪法的阶级性理论也似乎只是空中楼阁。
(二) 从理论背景上
法的阶级性,即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其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无疑是一个存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两大阶级不可调和的矛盾对立的阶级 社会,而对于此社会必须有三个基本前提,①存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②两阶级具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对立,③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反观世界东西方的不同的国家,对于东方国家而言,的国家性质决定了统治阶级必然是广大,但被统治阶级已不能作为一个阶级存在,这就意味着一个无阶级对立的国家社会中,只存在统治阶级,而没有被统治阶级。显然,这种理论 是站不住脚的。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他们在公共政策以及在,经济,法律制度的改进与改革,例如提出“第三条道路”理论,“福利国家”及股份制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等,均拓宽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包容力,足以容纳不断扩大的生产力,从而使得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缓和,界限日益模糊,无产者逐步向有产者转化。因此,对于当前东西方国家,虽然存在根本性的对立,但阶级对立的界限日趋模糊甚至消失,阶级融合的趋势更加明显。而宪法作为统领性的母法,更应适应此趋势的发展,摆脱由于过分强调宪法的阶级性而给宪法带来的浓厚的及色彩,找到宪法所应追求的价值目标——,平等与自由。
(三) 从宪法的价值定位上来
宪法产生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与的产物。通观古今中外的宪法 ,其内容都包括了两个基本内容即权利与权力。从中体现了 立法者对国家公权与个人私权予以宪法上的高度关注,使得宪法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控制国家公权和保护个人私权。国家为少数人所统治,即统治阶级。控制国家公权势必是对统治阶级的统治权予以限制,因此,也决定了宪法应将其价值定位在强调个人意志,也即包括被统治阶级在内的多数人或整体的意志。由此,不难理解,平等与自由作为宪法的根本价值取向。而对于过分强调宪法的阶级性,即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不管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还是多数人统治少数人,都将是对,平等,自由的抛弃与践踏。而以此为价值取向的宪法无疑会演变成的,的,畸形的“宪法”。
通过以上对宪法阶级性的,作者认为传统的权威观念有其存在的合理依据和特殊目的。阶级对立的社会固然决定了宪法的阶级属性,同时宪法的阶级性有助于我们区分不同的国家的本质,进一步反思宪法 的真正本质与价值追求,来建构我国的宪法及理论体系。但是,宪法的阶级性属于的范畴,过分强调,必然会导致唯意志论。随着阶级界限的模糊,原本的两大对立阶级更多的成各种不同的利益阶层和集团,而宪法此时应更明显的表现为对各种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中的主导意识和生产条件的确认和保护,从而最大化地体现宪法的价值追求。
二 宪法的社会性
宪法作为一种法律现象,同时也必然属于社会现象,那么宪法与社会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传统观念仅把宪法的社会性作为与阶级性相对的概念加以理解,势必限制,阻碍了对宪法社会性概念及理论的真实,全面理解。作者从以下三反面对其作全面阐述:
第一,相对于法的专门法律特征而言,宪法的社会性是反映社会关系并调整社会关系的属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体系中的母法,必然对社会中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予以原则上的确认和调整。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宪法关系。因此,这种宪法关系必然涉及社会,经济,文化,道德等各个领域,从而在范围上体现了宪法的社会性,。另一方面,宪法对此种宪法关系的确认与调整,并不单纯是阶级意志的内容,而是社会的,经济,文化等社会情势的客观反映,而阶级意志无非是把客观情况反映到宪法规范的一种媒介和工具。从这一意义上说,宪法的社会性是客观,必然的,并不由统治阶级的意志任意决定。
第二,相对于宪法的阶级性而言,宪法的社会性为了执行其阶级治理职能,必须同时执行具有全社会意义的社会公共职能,具有某种社会共同性。宪法的价值追求所决定的,平等与自由必然要求对社会上大多数人甚至每一个人的权益予以关注,赋予其平等,自由的权利。由此决定宪法决不仅是执行阶级治理的职能,而应把重点放在执行公共职能上。诸如环境,人口,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除此之外,宪法还应否对被统治阶级的利益有特别体现?作者认为,宪法体现的固然是一种主流意志,但主流是相对于非主流而言的,禁止非主流的存在或对非主流的漠视,势必是一种自杀行为。因此,宪法应当在确保宪法秩序稳定的前提下,兼容各个阶级,阶层,利益团体的意志,才能使主流意志得以顺畅执行,否则,任何一个统治阶级或者说主流意志都无法存在。
第三,宪法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必然要不同程度地适合社会的发展要求,反映客观规律,促进社会发展,而宪法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又有其产生,发展,变革以至消亡的内在规律。
宪法的稳定性使保证宪法最高权威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这并不能说宪法必然是恒定不变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宪法也必然要适应客观规律的发展要求,确认和保护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宪法关系和国家经济,,文化制度。由此才能保证宪法的活力和效力。另一方面,宪法自身存在着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发展规律。但宪法毕竟是客观规律被意志化的产物。因此,其中必然会渗入主观认识,意志的因素,只是程度不同而以。从而与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等纯粹的客观规律相区分,在外观上表现在宪法的滞后性,良恶及实施效果的好,差等问题上。
三 宪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关系
以上通过对宪法的的阶级性与社会性概念予以区分,并分别阐释之后,二者之间的关系便明朗了许多,但作者认为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 传统观念认为,与阶级性相对的概念即是社会性。对于阶级性而言,它属于主观的范畴,而宪法的社会性指出宪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属于客观物质范畴,而在我们讨论一对相对立的概念时,务必将其置于同一范畴之内,因此才能便于两概念的沟通与区分,显然,在主观意志范畴内,与阶级性相对的概念并非社会性,而应是“共有性”,即体现包括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在内的共同意志,而社会性作为客观物质范畴的其中一个概念,并不能称其为阶级性相对的概念。但这并不能说明二者之间不存在对立关系,二者之间的对立关系是随时可见的。但这种对立是建立在主观范畴与客观范畴之间 对立的基础之上的。正确区分二概念的范畴,才能更好的理解下面所要阐述的二者之间
《论网络新闻编辑规律》(三)_社会学论文 第七篇
第三部分 宏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与网络新闻受众的需求
对于传统媒体来讲,编辑思想定位已经很明确,人们已经约定俗成地按照惯例遵循这些规律。但对于网络传媒这样一个新生事物来讲,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编辑思想。由于技术的原因,人们往往容易忽略传统的一方面,比方说网络编辑过程中容易形成“人机处理”、“技术至上”等,同时,由于对受众多样需求的重视不够,在网络新闻编辑工作中,没能有效地处理好传受之间的诸如“迎合”与“引导”之类的关系,已经并且还在给网络新闻编辑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比如说忽视“把关”的作用,使得网上虚假新闻时有出现;忽视编辑中的“发言”功能,一味追求新闻的煸情效果。从长远看,这些都将制约网络新闻的长足发展,只有强调网络新闻编辑思想,才能从根本上找到网络新闻编辑的立身之本。
一、 网络新闻编辑定位和受众的多元化需求
传统媒体传者、受者之间的界限清晰明确,传统媒介需要专门的编辑为所服务的受众提供信息;网络媒体人人皆可为传者,人人皆可为编辑,传受双方界限并不明确,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网络媒体倒底需不需要专门的编辑?如果需要,需要什么样的编辑?
最初的因特网看上去是不需要专门的编辑的,正如1996年美国因特网任务组聚会时T衫上写着的“我们拒绝国王、总统和选举,我们信奉运行代码和求大同、存小异”,这一度被认为是因特网精神的写照。 因特网是绝对自由的,不需要国王,不需要总统,当然也不需要对信息进行控制的编辑们(那时人们并没有信息过量的担忧),人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由发布信息,自由地选择信息,不受任何人的操纵与控制。
由于因特网的超速发展,泛滥的信息开始蔓延到网络的角角落落。互联网网页数量已达8亿个,这意味着“一个人不吃不睡不停,而且以1秒钟看1页的速度,看完这些网页也需要25年零4个月”[2]。对此,即使功能最强大的搜索引擎也无能为力:对于8亿个网页,最佳的搜索引擎仅能覆盖16%。;麻省理工学院的计算机专家迈克尔用Alta Vista搜索“棒球”的信息,结果是50万个网站。[3] 面对浩瀚的信息,人们开始感到无所适从,开始需要有人帮助。
与此同时,美国《电视导报周刊》利润超过所有4家电视网利润总和的事实给人们以启发。尼葛洛庞帝认为刊登“关于信息的信息”正是该刊物成功的秘诀,因为在信息的时代里,由专人选择、提炼出的信息对受众来讲更为有用。
于是,网络开始渴望专门人才负责挑选、编辑信息。网络编辑成了人们面对信息赖以依靠的一个好助手。
网络既然需要专门的编辑人才,那么什么样的编辑人才与什么样的编辑方法才是网络需要的呢?
是对网上信息进行简单地“copy and paste”,将未加、零散的信息直接推送给受众? 是在信息过剩的情形下,为了争夺受众的眼球而拼命地运用煽情手段?是将网络作为技术的实验田,不管新闻的实质与要求,一味地崇尚并摆弄技术技巧?
显然,这些都不是受众需要的网络编辑,受众需要的不仅是众多的信息,而是共同的理解。这就要求网络编辑必须学会分享信息、精心处理信息,并将之转化为共同的知识。网络编辑应该“成为人类全部知识的电子档案的照看者,成为具有预测能力的电子图书馆的馆理员,而不单单是简明新闻的播报者”[4]
在这里,有必要重塑信息的价值观,认识到分享和整理已有的信息比搜索纯粹的新信息更重要。新新闻/旧新闻这种范式已经过时,新信息就其本身来说,不再是一个值得最好的编辑、最好的家追求的目标。网络新闻编辑必须从一种更加宏观的角度来把握信息,把它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来处理,而不仅仅是获取。“放弃单纯求新的新闻,转向共享的、中肯的信息”应该成为网络新闻编辑应有的一种意识。
从上面的论述看到,网络新闻受众需要编辑们“筛选信息”、“评介信息”、“沟通共识”、“创造共同的理解”。这就要求网络新闻编辑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自我定位:
1)信息的培育者: 面对浩瀚的网上信息,受众常常会感到无所适从,不知从何入手。受众需要专业人士替他们进行“信息过滤”,从而将无用的信息拒之门外,将有用的信息转化为自己的知识。正是基于此,网络新闻编辑不应该仅仅充当信息的收集者的角色,而应当担当起“信息培育者”的重任。“信息的培育者”意味着网络新闻编辑要对信息进行仔细地鉴别、精心地挑选,他不仅仅 “告知公众正在发生的事情”,同时还必须承担起“教育公众”的责任-----即保证知识的有效性及有用性。
目前网络新闻编辑的视野还常常局限于简明信息的传送上,不去考虑信息面临的窘迫局面:“就算信息报道出去了,可是如果人人都心神涣散,无心理睬,对其视而不见,那么这种报道有什么意义呢?这就等于把一根针抛进大海里”[5]。由信息的收集者转向信息的培育者,由告知受众转向教育受众----伴随着这一角色转换的顺利完成,网络新闻编辑工作也将不断良性运行。
2)历史的记录人:一些时候,受众想对发生的事件进行,他就希望能够获得详细的关于事件前因后果的资料记录,这些资料可能是几个月、几年的累积(比方说,受众想要“中东和平进程”这一事件,他可能渴望知道中东问题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这些资料的保存只有网络媒体能够做得到(这里指的是时间的延展性方面,网络媒体拥有比其他媒体更大的时间包容性),网络强大的数据库使得网络从理论上讲得以实现全历史的记载,身为网络编辑,应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做好历史的记录人,从而满足今人查询与后人研究的需要。这是全历史编辑思想的具体体现,下文将有详细论述。
3)时事的师:在遇到重大问题时,受众往往习惯性地求助于媒体的判断。媒体对于时事快速准确的,对于解除受众疑惑、引导受众思想有着重要作用。
传统媒体在提供信息的同时也对时事进行,但是由于受到技术的制约,它的不能够如网络媒体那般深入、适时。网络巨大的数据库,为时事提供了强大的资源支持;网络即时传播的特点,使得时事更经常更有时效性。
4)未来的预测者: 受众往往需要媒体对未来进行预测,消除理解上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强自己对未来的把握力;同时,受众也需要听到其他人对于未来的观点、看法,并渴望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想法,以求争取共识,获得行动力量。
网络传媒所具有的“交互性”特征,一方面,使得编辑能及时接收到来自各方的反馈、接触到多种意见-----意见的多元化与海量性给网络新闻编辑提供了多维的视角、多样的素材。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新闻编辑基于数量众多、维度多样的信息基础上做出的对未来的与预测应该更趋合理,更有参考价值,对受众也最为有用;另一方面,网络提供的“交互”平台,方便了受众之间相互交流,自由传播的愿望,客观上满足了受众渴望沟通、争取共识的期待。
二、 网络新闻编辑功能与受众心理的引导
与传统媒体一样,网络新闻编辑也主要承担“汇总、把关、发言”等主要功能,但它有自身的特点。
(一)汇总功能与受众多元需求的满足:受众上网阅读的目的是渴望知道外面世界发生的事情,知道与自己相关的或能指导自己的信息,通过对信息的知晓来消除对周围环境理解上的不确定性,从而获得安全感与行动的正确方向。“信息汇总”是各种媒体的重要职责,网络媒体当然也不例外。
“信息汇总”是传统媒体新闻编辑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比如广播新闻编辑所提倡的“汇天下精华”,就是指正确汇总各种新闻素材和众多信息,最后加工制成节目。[6] 对于网络新闻编辑而言,它的“汇总”功能有自己的特色:
1)克服信息超载对受众的影响与汇总中“信息过滤”的处理: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上海量信息增加了网络新闻编辑“汇总”的难度,为了解除受众“信息超载”的困扰。网络新闻编辑要更加强调“信息过滤”。
2)防止过量干扰受众阅读与汇总中“新闻和”的处理: 过量无度的不但干扰了受众对信息的阅读,而且容易引发受众的烦躁情绪。网络传媒较之传统媒体来讲,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与新闻的相互渗透程度更深(如:一些甚至深入到具体的新闻页面里),这就要求编辑在汇总过程中需干扰。
3)兼顾受众对信息“外在表现”和“内容实质”两方面的需求与汇总中“技术和内容”关系的处理: 受众喜欢网络新闻,一方面因为网络新闻能够做到多样化的表现形式(比方说“动画新闻”、“多媒体新闻”等),而更重要的方面是,受众上网阅读的主要目的依然是希望看到更好的新闻内容。 受众这种对于新闻“外在表现多样性”与“内容实质有效性”的同时追逐,要求网络新闻编辑要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度,一个恰当的标准,满足受众这两方面的需求。
网络新闻编辑受技术的影响最深,正是技术带给它多样的表现手段,但如果利用不当,将会影响新闻内容的顺畅表达。因此,网络新闻编辑在汇总过程中要更多地
新批评在中国的命运(三)_社会学论文 第八篇
作者:枯荷听雨生 三、新批评在中国
对于中国大陆文学界来说,新批评并不陌生。早在四十年代中后期,当时大学西方语文学系的助教袁可嘉,写过一些关于新诗的评论文字,先后在天津和上海《大公报》星期文艺、天津《益世报》文学周刊和上海商务印书馆《文学杂志》和《诗创造》、《中国新诗》等报刊上发表(八十年代末由三联书店结集为《论新诗现代化》出版)。袁可嘉在这些文章中鼓吹"现实、象征、玄学的新的综合传统"的"现代诗歌"(17),提倡艾略特、瑞恰慈和"美国新"(即"新批评")的文学批评方法。袁可嘉关于新诗问题的意见,是从对于当时中国诗坛的观察出发的。他所批评的新诗的弊端,可归结为诗中的情绪感伤和感伤。在文学批评方面,当时的批评大多采取社会批评模式,而且往往是判断式的批评,有时失之武断,过分强调作品中的社会内容和想当然的作品的社会影响,而顾不上文学本身的价值和传统。袁可嘉认为,当文学主潮在逐渐脱离文学本身的价值而向社会学靠拢的时候,应当注意绵延而成传统的文学本身。他坚持说趣味的优劣确实有客观的标准可以衡量,文学作为一种艺术的永恒的品质确实存在,因此他反对"批评相对论"。袁可嘉同样认为印象派和浪漫派的批评也是不可取的,他提出了戏剧主义的批评模式和剥笋的方法。他强调和了文学批评中的"讽刺感"(irony)和"机智"(wit)这些概念(18)。在一定意义上来说,袁可嘉是新批评在中国的当代传人。遗憾的是,四十年代的文学,实际上成为力量用以进行相互斗争的方便的利器,袁的这些意见在当时往往被误解,以为他是在反对诗的性;加之他论文的流传面也不够广,并未引起更多的注意。不过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后来被命名为"九叶派"的诗人们在当时的创作,与袁可嘉(也是"九叶"之一)的诗歌、批评理论是一种互动的关系,两者之间互相支持,彼此促进。"九叶派"诗人如穆旦、杜运燮、郑敏等人的诗作,在尘封了几十年之后,重新为人们所发掘,这些诗人诗作的重要价值也越来越为文学研究界所重视。在"现代汉语写作与现代经验相结合"这方面,"九叶派"被认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一个高峰。从文学理论与创作实践的的相互关系来说,新批评在中国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为后人提供了化用西学以建构本土文学的丰富启示。解放以后,一直到"新时期"之前,中国大陆文艺界对英美"资产阶级"的文艺观点采取排斥、批判的立场? 砺鄣奶教旨负跬V停覆簧现苯釉擞梦鞣窖Ю斫形难朗导恕P屡赖比辉馐芰送拿恕H缧屡览砺圩试粗坏腡.S.艾略特就被批判为"反动的资产阶级御用文人"。改革开放后,文艺界与西方话语有了接触,新批评才重新被发掘和认识。这次的发掘和认识,较之四十年代袁可嘉对新批评理论方法的引进,应该说在规模上要大得多,系统得多,影响广泛地多。但前后两次对新批评的态度立场却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八十年代以来对新批评的引进,是由几个层面的工作共同承担的。首先是对新批评经典论著的翻译。如《文学理论》、《英国现代诗选》(选入新批评名著《理解诗歌》中两篇艾略特诗歌如《荒原》等的评注)、《小说鉴赏》、《"新批评"文集》、《新批评》、艾略特诗学文集》、《文学批评原理》、《朦胧的七种类型》等。《唐诗的魅力》是海外华人学者运用新批评的方解读、阐释中国古典诗歌的专著,姑且也把它算在新批评在中国的代表作之列。再者就是国内学者写作的新批评研究专著。如赵毅衡著的《新批评--一种独特的文论》。这是一部对新批评做全面研究的的著作,可能也是国内目前唯一一部研究专著。还有就是以著作和译本的前言、后记、编者按、介绍西方文论的专著的有关章节、学术期刊论文等形式出现的小篇幅论文和介绍性的文字。这些文章比较分散,而且数量也不多。就学术期刊而言,根据中国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语言文艺类"),从1977年到1997年间,全国只有大约三十多种学术文艺期刊共三十多篇评介"新批评"的论文,其中还包含介绍法国"新批评"的文章。翻译新批评论著的工作其实是很不够的,很多重要的代表作如《理解诗歌》、《理解戏剧》(Understanding Drama)等,国内至今没有中译本。这使众多文学研究者难得一窥新批评的全貌,大部分人认识新批评的方式只能是间接的,遑论掌握其理论方法的精髓,用之于当下文学批评实践。在评介方面,由于评介文章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主观性,难免以偏概全。我想指出的是,即使象《"新批评"文集》这样由权威学术机构和出版单位组织出版的著作,其编者按在评介方面的偏见是显而易见的。《新批评--一种独特的文论》这样的确令人尊敬的专著,在持论方面似乎也有欠公道。我认为有关的著作、文章沿袭了国外新派理论对新批评的错误的批驳意见,同时造成了国内学者对新批评模糊、片面的印象。对其较大者,笔者已在前了辨析。
误解和误读只是导致新批评在当代文坛遭受冷落的一个因素。八十年代以来对新批评的译介有一个重要的学术背景,那就是此时的新批评在美国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风采,影响式微了。各种新兴的理论流派对新批评的攻击责难也很多,并且在很多新派理论家的眼中心头,新批评是一种过时、偏颇、必须要超越的批评流派。我想这个背景对中国的接受者来说,多少影响了他们运用新批评的兴趣。追求学术话语的"通约性"不正是国内不少学者孜孜以求的吗?新批评作为老古董倒是满适宜的。
此外,在中国各大学的文学讲坛上,在文学批评的圈子里,传统的印象式批评、考据训诂的实证式批评都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现代传人;与新批评相冲突的主义文艺理论更是我国文艺事业的指导性纲领;再者,"唯心主义"、"唯美主义"和在大陆由于历史的复杂原因背上了恶名,新批评在接受的过程中被冠以上述的头衔,这给它的理论传播和批评实践带来了消极的影响。我认为还有一个也许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多年来我们对文学事业抱有不切实际的愿望。这种对文学的一厢情愿导致了相当多负面效应。我想,这也是百年中国文学的历史经验教训。简单说来,知识分子"修齐治平"的传统心态,常常使他们对文学产生"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幻觉,这种幻觉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常常促使他们将文学作为达成其他目的的手段、工具来使用,文学本身的特性、规律于是往往得不到尊重。回顾八十年代的文学创作和批评实践,人们不难发现这样明显的事实,即创作的主导倾向是所谓"新启蒙主义",诗人、小说家大多在努力扮演,承担知识精英对大众启蒙的角色;而批评家则集中关注、发掘作品中的历史、文化、道德、哲学、等的内涵, "文学性"不是人们兴趣的焦点。批评市场上需求与供应的双重缺失,导致了新批评迅速的退隐。
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论(三)_社会学论文 第九篇
在《公共论丛》上发表了“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的“初论”。写完“上篇” 和“中篇”就意识到所谓“下篇”必须自成一体。这里提供的“下篇”就只好当成一本书的“提纲”来看待了。发展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哲学,这可说是哈耶克后半生著述的重心所在。自罗尔斯《正义论》行世以来,道德哲学的主流渐渐演变为关于“平等”的哲学。这正是哈耶克一直(在70年代初写《法、立法与自由》时就反复表示)担心的事情。在哈耶克(以及个“保守的自由主义”传统)看来,“自由”是价值,“平等”只是从属性的手段,或者在价值体系中“次一级的价值”。我们关心“平等’’问题,仅当我们探讨维护自由的“秩序”时才有意义。但是从发生学(或“逻各斯”,或事物发展的辩证法)眼光看,当我们关心“秩序’中的“自由’’时,我们不得不面对自由与秩序之间的“紧张关系”。哈耶克对待“道德传统”的态度,在布坎南看来是包含了内在矛盾的。在我看来这内在于哈耶克体系的矛盾“不得不”发展出罗尔斯的体系。罗尔斯和哈耶克都声称“承继着康德哲学”。我们知道,康德道德哲学已经包含了这种在“普遍渔场致原则”与“生活世界特殊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在哈耶克那一侧,所强调的是创造性的个体对传统道德秩序的“附着性”(conformity)。在罗尔斯那一侧,所强调的则是改造传统秩序以利于个体创造性的开发陡年以来,我总是试图将这一紧张关系转换成“主体”与“主体间性”之间的紧张关系来讨论。这一转换包含着对“知”与“行”之间关系的重视,更确切地说,是对“由知到行”这一道德哲学主流的重视,因此隐涵着对休漠“理性是的奴隶”经验论传统的偏离。这样一种偏离不得不借助于欧陆哲学传统对理性的论述。因此就有了所谓“打通”西方两大哲学传统的看法。但是这样的“打通”早就被例如哈贝玛斯实行过了,所以在我关于“均衡”的论述中又难免表现出与哈贝玛斯的“社会交往理论”颇为近似的观点。
—、引言
把“市场”(自利的人们进行交换的场所)与“道德”(“善”,“正义”,“美德”)放在同一个题目之下讨论,会引出两种倾向。其一是强调市场与道德的一致性。其二是强调市场与道德的相反性。在第二种倾向下又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立场:(1)文化保守主义的立场。在这一立场看来,市场活动势必瓦解传统价值,并且最终瓦解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德克海姆(E.Durkheim)提出的“现代性”理论包含了这样的论说。(2)道德虚无主义(nihili)的立场。在这一立场看来,传统价值本身的“价值”是值得怀疑的,甚至是必须放弃的。之所以必须放弃传统道德或必须对所有的价值“重新评价”(reevaluationg of all values),是因为“人”不应当成为“道德传统”或者任何“传统价值”的奴隶。正相反,道德或“价值”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们帮助人类在生存竞争中变得日益强大。尼采(F.Niet潞che)的“现代性”理论包含了这样的论说。①
从中国学者对市场与道德问题的论说中可以看到,在上述的第一种倾向内又分离出两个截然不同的立场:(1)以市场行为取代道德行为的立场。在这一立场看来,根本没有必要讨论道德问题和担心社会道德基础的瓦解。因为“市场”(每一个人追求自身福利或“善”的场所)本身已经包含了道德。例如“明智的效用主义’’(intelligent utilit ariani)认为,每一个追求自身福利的个人,如果预见到完全自私的行为不能为自己带来最大福利,就会转而采取尊重他人追求同等福利的权利。这就是所谓“无穷多次博弈的囚犯悖论”中的合作策略。在道德哲学史上,边沁(J.Bentham)和密尔(J.S.Mill)是这一立场的重要代表人物;(2)强调在市场行为与道德行为之间的不可替代性,强调在这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tension),并且强调这种紧张关系完全可能将“市场”与“道德”这一对范畴同时毁灭,最终将社会经济发展导入“死胡同”……统治下的经济秩序,或者无状态下的经济混乱;两者都将是“低收入陷阱”。在道德哲学史上,哈耶克(F. Hayek)的“扩展秩序”思想是这一立场的重要表述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布坎南(J. Buchanan)在其90年代以来发表的几篇论述中,表现出明显的“哈耶克倾向”……对他自己早期立场的某种背离②。
一旦我们开始讨论市场与道德的关系,我们实际上就已经进入了围绕“现代性”(modernity)问题展开的一个宽广的论域。事实上,从康德以来的所有重要思想家们的论说,都是在这个论域内进行的③。正是市场力量,从远古开始缓慢地积累到某个引发质变的阶段,把我们的物质生活带进一个不同于以往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期望与经验之间的裂口不断地迅速扩张”。i这产生两个方向上的危机。(1)不断扩张的“期望-经验”裂口最终形成了“期望着这种不断扩张”的期望。当扩张不可能无限,吠陀学派[Vedas],和孔夫子)均强调“从知(to know)到行(to practice)”的关系⑦。这一思维范式在西方传统中尤具强大影响。笛卡儿(R.Descartes)从追问知识的“确定性”(evidence)开始,经过哲学沉思,认定了上帝的存在性,从而找到了一切道德的出发点。康德从使知识成为可能的“先验”条件出发,导出“实践理性”。在英美思想传统中曾经占据主流的休模道德哲学(即视道德为一种“感觉”[moralsense])也同样始自对经验事实的追问。哲学家例如艾耶尔(A.J.Ayer)和早期的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之能够否认道德命题的“合理性”,也是始自对命题所指称的经验事实的可确认性。做
居民自治中的三维体制构架——以上海市源竹居委会选举改革试点为例_社会学论文 第十篇
作者:吴从环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单位体制逐步瓦解,社会逐渐向多元化转变,国家开始逐步退出社会领域,市民也渐渐回归社区。
城市基层社会结构的变化改变了原来居民自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原来主要依靠行政资源作为主要推动力的也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下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准行政化居民自治模式导致的结果是居委会为的需要而存在,而且也须借助于的权威而存在,这不但成为居民自治发展的窒碍,也不利于城市基层的深化改革,更不利于稳固和加强党在城市基层社会的底磐。
面对新的挑战与机遇,居民自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的的新型居民自治管理体制,形成党政和政社分开、居民积极参与、与专职工作相结合的新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市积极承担起探索居委会新的发展模式的重任。
199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街道源竹居委会在居委会选举改革试点过程中走出了一条新的居民自治模式——居民自治的三维体制构架,即以《中华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居民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以居民委员会为主要组织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联系和居民委员会的桥梁,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居民自治的三维体制构架走出了居民自治仅限于居民委员会所造成的困境,她对上把居民区党支部纳入为居民自治的领导核心,对下构建了新的社会工作者作为联系和居民委员会的桥梁,三者相互影响、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居民自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三者的关系具体如下:上级党组织?居民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者?基层
一、居民区党支部——居民自治的领导核心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的居民自治,是在中国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支部设在居委会上是中国基层与西方社会基层的最大区别。维此,才可能在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同时而不至于偏离发展的大方向;从居委会的角度讲,把党组织建立在居民区,能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使居委会能够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实现居民自治。
传统的居民区也曾设立党支部,结果却是“党政不分”导致了无论在体制上还是功能上,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都没有得到切实地加强,反而造成了党和居民自治形式上对立的假象:加强党的领导势必影响自治权力的发挥,而发展居民自治又势必削弱党在基层社会的权威;事实上党在居委会一度陷于繁杂的具体事务和复杂的矛盾之中。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居民自治是否需要党的领导——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在于如何在加强党对居民自治的领导的同时又能促进居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源竹居委会在居委会选举改革试点中做了有力的尝试,即把党组织建立在居委会上作为居民自治的领导核心,党支部本身构成了居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从体制到功能上都明确了党组织在居民自治中的地位和作用。从体制上讲,党支部设在居委会上使得党组织从体制外作用向体制内作用转化。众所周知,居民自治的发展历程意味着的权力要从基层社会的不断撤离;但是权力的撤离并不是党组织从社区中撤离,相反由于权力撤离所留下的权力真空并不是居委会所能立即填补的,反而为党组织在基层社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源竹居委会在选举改革试点中看到了党组织在居民自治体制转轨中的作用,果断地决定把党组织由居民自治的体制外作用向体制内作用转化,并且把其定位为居民自治的领导核心力量。
在选举改革试点中表现在统一党员的思想,以党支部的名义推荐候选人等。
从功能上讲,明确了党在居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使得党在基层社区的功能有了新的拓展。具体表现在:(1)导向。中国城市居民自治不同于西方基层的重要一点即是她必须坚持会主义方向,这就要求居民自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宪法、法律。但是居民委员会由于经常面临着诸多具体的事务而对此难以兼顾,党支部必须承担起宣传的主要责任。在这次的居民委员会的选举试点改革中,党支部根据党的十五大以及上海市城区工作会议关于扩大基层的精神,积极向居民宣传,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导向作用。(2)社会整合。随着现代化的进展,城市基层社会越来越趋于多元化发展态势,这就对国家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整合。但是的权力在居民自治的发展中在逐渐撤离,其它社会组织又无力承担,这样社会整合的重任便历史地落到党组织身上。另一方面党组织由于在整个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有必要也有能力进行社会整合。如以居民自治为依托,在“三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自治组织)中建立党组织。(3)工作表率。随着“单位人”向“社区人”的回归,党员在社区中的表率作用越来越成为需要。在源竹居委会选举改革试点中,代表148名,其中党员29人,占20%? 怀醪胶蜓∪?8名,其中党员12人,占42.8%;正式候选人8名,其中党员5人,占62.5%;选举委员会成员7名,其中党员5人,占71.4%;最后选出的7名选举委员会成员,其中党员5人,占71.4%,所有这些都充分证明了党员在居委会选举改革试点中的表率作用。
二、居民委员会——居民自治的主要组织载体居民自治的三维体制构架并没有改变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基层性、群众性和自治性,也没有改变居民委员会在居民自治中的主体地位——它仍然是居民自治的主要组织载体。问题是在传统的居民自治体制下,居民委员会几乎承担了所有“自治性”的甚至许多“非自治性”任务。
党组织的地位没有明确规定,一方面导致了党组织过多地纠缠于具体事务,另一方面党在基层社会的任务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皆由居民委员会代行;管理重心的下沉导致居民委员会成为事实上的行政管理的末梢,的而不是居民的需求成了居民委员会的主要推动力。通过党支部核心地位的加强以及社会工作者的建立,在体制上理清了居民委员会的责职,使得居民委员会承担的并非本职的一些工作尽快剥离出去,进而能够更为集中地关注居民自治的自身发展。当然,在源竹居委会选举改革试点过程中,就居民自治的体制构架也进行过争论:有的根据居委会的工作性质,认为应该把其定位为议事层层面,具体操作由社工完成;有人认为居委会的工作本来就是操作性的,很难将其具体分为议事层和操作层。最后,双方达成了近乎折中的方案。
从体制上讲,居民自治的三维体制构架突出了居民委员会的主要组织载体地位。
党组织建立在居委会上为居委会的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宏观基层社会环境,从而使得居民委员会能够更好地关注自己的建设,成为真正的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在源竹居委会改革试点选举中,笔者曾就居委会的性质对居民代表做了调查,在72名代表中,其中54人认为未来的居委会应该是完全的居民群众自治组织,占75%;15人认为应该是半自治半行政性组织,占20.8%;3人认为应该是行政性组织,占4.2%.突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载体地位还体现在她的内部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上: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等各种会议制度,建立必要的接待制度、走访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在居民委员会的主导下设立了居民小组、志愿者队伍等组织;在运行机制上,着重于完善居委会的选举机制,即居民委员会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受其监督,转变传统的考核机制,取消一些行政性的以居委会为单位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考核主体是居民,以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居委会工作实绩的标准。在本次的源竹居委会选举改革试点整个过程中,从选举方式的抉择到初步候选人的产生,从正式候选人的确定到最终选举居民委员会,潍坊街道都充分尊重居民的意愿,体现了居民委员会产生过程中的群众性、自治性。
从功能上讲,居民自治的三维体制构架在加强居委会的传统功能的同时还衍生出新的功能,主要体现在:(1)宏观规划。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关注居民的需求,对社区发展作统一规划,确定社区的长期、中期、近期发展目标和任务。
(2)议事决策。定期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商讨本社区全体居民的重大事项和公益事业,并做出相关决定。(3)组织管理。由于居民委员会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居民,事情繁杂多样,按照居委会成员的说法是“下管垃圾桶,上管大总统”。
显然,这些事情若全部让居民委员会来完成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就日常的居民自治事务进行管理。(4)协调沟通。这是居民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责职和工作方式。通过协调沟通,居民委员会对内在本社区创造了和睦宁静的社区环境,对外代表居民与以及物业公司等进行谈判协调,维护居民的利益。(5)监督社工。定期听取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就其工作进行评议并提出工作建议。总体上说,居民委员会的功能就是服从和服务于居民的意志和利益需求,集中精力“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真正实现“居民委员会居民办,办好居委会为居民”。
三、社会工作者——和居民委员会的桥梁传统居民委员会的最大特点就是政社不分,居委会事实上成了行政管理的末梢,所以有人将其称为纵向垂直行政管理模式。不但将大量的行政性工作下沉到居委会,而且采取行政性措施直接对其进行考核,诸多的达标活动也使得居民委员会和居民的距离越来越远。从理论上说,我国宪法111条以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都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它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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