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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十篇

时间:2023-08-31 11:32:08 | 作者:无名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十篇

【借条】导语,你眼前所阅览的本篇文章共有9075文字,由张书光专心修改,上传在美文档!“真实性”一词源于希腊语,意思是“自己做的”“最初的” 真实性概念最初用于描述博物馆的艺术展品,之后被借用到哲学领域的人类存在主义的研究中。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十篇要是你对此篇文章有什么独特的建议,可以发表分享给大家!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第一篇

一、 “借条”与“欠条”大不同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约定利息写入借条

月息、年息要注明。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超出部分不予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三、还款期限写入借条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四、留下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借人要求借款人留下身份证复印件,一来减轻诉讼的举证责任,二来核对借款人姓名与身份证上是否一致。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借 条

任自立为购买房屋,现收到出借人吴牟(身份证号:320402…..)以现金方式出借的¥80000.00元(币捌万元整),借期陆个月,月利率7‰(仟分之柒),贰零壹叁年拾贰月捌日前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逾期部分年息20%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

借款人:任自立

贰零壹叁年陆月捌日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

由于生活所需,截止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本人 _______ 尚欠 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现金 _______元币(大写: _______元整),经双方协商约定为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前全部还清。 _______ 特立此据!

债务人(欠款人): _____________ 债权人: 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

正规的借条格式 第二篇

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用于(用款目的,例如:个人购房或生意周转)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币(大写)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小写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期限为___月___日,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付违约金100元一天,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

借条范本模板 第三篇

借条是没有严格的标准格式的,要简单就简单得不可以再简单了,只要写明借款金额,能够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经借款人签名确认后,不盖章也是准数的。

借条是人彼此之间为处理财务、物资或事务来往,写给对方作为凭据或有所说明的条据。

一般格式为:

1.标题。写明“借条”。

2.正文:写明事由或事实(涉及金额必须大写)。

3.署名、日期。

注意事项:

1、利息如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法律上将不支持,一介一有争议,你得不到法律保护。

2、“每年都把利息给我用,钱继续存在他那里”,是否计入以后的本金并产生利息啊?如果是,则构成“复利”,再与高利连起来,就构成了。

3、如果是你自己想的,要赶紧调整,如果是对提出的,则有欺诈你的嫌疑——到时告你放,损失就大了。

一、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 特别注意:虽然都是钱在别人那,但在法律上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

二、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明大写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四、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xx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写上归还日期与不写归还日期差别不大。

五、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六、借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另外,注意:签字后最好请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国无论是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都是严格执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七、因为他在向你借钱,主动权在你手上,所以在借钱之前完善手续是不成问题的。

借条

今A借给B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x年x月x日

真借条假签名的案例 第四篇

真借条假签名的案例

甲以乙借款未能如期归还为由,起诉要求处理,并提交了署有乙签名的借条一份(主文为打印字)。审理中,乙否认借条上的签名系其本人书写,遂引发争议,而应当由谁启动鉴定程序成为了案件的争议焦点。

真借条假签名由谁申请鉴定

举证责任的分配,其实质便是当事人对案件中的何种事实应当主张,从而对该事实主张负担举证责任。

针对本案而言,被告如主张借款已经归还,则应就此举出反证予以证明。但现其只是辩称原告的证据不具备真实性的情况下,依照前述规则,被告对此并无相应证明义务,而是应由原告对其提供的借条的真实性,在被告不予自认的情况下进行举证证明。同时,《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虽然并未明确鉴定应由何人申请,但就一般理解而言,本案中,原告对借条真实性负有证明义务,在被告否认时,原告属于“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的范畴,应当由其提出鉴定申请。而江苏省高级《适用应当注意的有关问题(二)》第二条将提供有关笔迹的义务加给否认方,由此可看出,相关签名系否定方签署的证明责任应由肯定方承担。因此,本案应由原告承担证明签名真伪的举证责任。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延伸阅读

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则两者的诉讼时效没有区别,都是从其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2年。如果单据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时间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自己权利之日起中断,但是债权人如果从借款之日起20xx年内不主张权利则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

而对于欠条来说,债权人虽然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也是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借款与欠款如果均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xx年,而欠款只有2年。

因此,当事人在要求借款人或欠款人打条时一定要写明是欠条还是借条,在条上还要注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金额大写、还款时间、签字、捺指纹、盖章等基本项目,以免因书写内容不规范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写借条五大要点 第五篇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xx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在写借条时要注意用词准确性,避免产生歧义,为之后追讨债务留下祸根。

借条的复印件法律效力 第六篇

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第一,不能单独证明待证事实,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第二,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应能查证属实;第三,每一个间接证据都与事实的某一方面有客观的联系;第四,各间接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内容和形式均一致;第五,各间接证据得出得结论都是肯定的,并且具有唯一性,具有排他性。

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非不具备证明力。也就是说,如果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的间接证据也能够佐证其待证事实,而这些证据均真实有效,且对方不能提出强有力的反证,那么,复印件就能够具有强势证明力。

传来证据由于经过了中间环节的传播,在其形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差错和失实。因此,就其证明力而言,准确性和真实性比原始证据要差。但是,传来证据也有一个例外,就是如果传来证据形成在案件事实的最初阶段,其证明力就要比经过流转的原件更具有证明力。

借条和欠条法律区别 第七篇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或“收条”,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出具。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收条是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表示完结双方全部或部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收条”,借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借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借条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因此,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借条,双方或单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很容易暴露马脚,落个丢人现眼。

二、内容要相对完善,利率、借款人信息、还款日期、出具日期宜明确写入借条中

公民之间的借款,一般人可能会误认为法律不支持利息,故利息采用口头约定,不写入借条中,但实际上,只要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都是支持的。因此,如果借款有利息,最好还是写进借条当中。另外,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还宜将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如全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还款日期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凭借明确的借款人信息及确定管辖,及时向起诉主张其权利。

三、用语要准确,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王五向李四借款5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了借款5万元,几个月后,王五归还了李四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王五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王五原向李四借款5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由此而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借条的复印件法律效力 第八篇

借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在使用借条复印件作为审判案件的证据时,需要注意两点:

1、复印件作为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不能因为其真实性上存在瑕疵而完全被否定。

2、作为传来证据的复印件,特殊情况下证明效力甚至高于形式上的原始证据。

最高《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规定》中对未经核实的复印件,并没有完全否定其证明效力,而是对其证明效力进行了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仔细推敲,我们就可以得出,即使是无法与原件核对或遭到对方异议的复印件,只要严格按照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进行查证,仍可以被采信。

借条和欠条法律区别 第九篇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的事项: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借条和欠条法律区别 第十篇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欠条主要发生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法律保护,关键是看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如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也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第四、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款借给债务人时,其权利不可能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两年。

“欠条”,依据最高1994年3月26日发布的《最高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号)中指出:“需方后因无款可付,经双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生活中,很多人对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含义缺乏应有的认识,致使在出具条据时,误将借条写成欠条,或者误将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要求借款人或欠款人打条时一定要写明是欠条还是借条,在条上还要注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金额大写、还款时间、签字、捺指纹、盖章等基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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